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起诉录音证据是必须转文字吗

起诉录音证据是必须转文字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起诉录音证据不是必须转文字。但是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录音取得过程中是在合理的场所进行,不能采用窃听,偷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如不能在他人房子私自窃听设备,用来窃听录音的。录音时对方的言论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其他人的胁迫和威胁。如通过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获得录音证据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