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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人可以休年休假

来源:华佗小知识


该文主要介绍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有关带薪年假的相关规定。规定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通常可以享受带薪年假,但依法享有寒暑假、已经请累加请病假多少天以上的职工则无法享受年休假。同时,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最后,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

法律分析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通常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当然,也有例外的,比如依法享有寒暑假、已经请累加请病假多少天以上的,都无法享受年休。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拓展延伸

带薪年假是许多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一项福利,可以帮助员工放松身心,减轻压力。然而,并非所有员工都享有带薪年假。根据劳动法规定,带薪年假通常适用于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情况。但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职工可以享受带薪年假,包括:

1. 职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且连续工作满8个月以上的;

2. 职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且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

3. 职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且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

4. 职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0年不满40年,且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

5. 职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40年不满50年,且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

在享受带薪年假时,职工需要提前向用人单位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年假天数。如果职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享受带薪年假,他们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按年支付年休假工资。

总之,带薪年假为公司员工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休息和放松时间,有助于减轻工作压力和提高工作效率。但是,享受带薪年假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职工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结语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通常可以享受带薪年假,但也有例外,如依法享有寒暑假、已经请累加请病假多少天以上的职工等无法享受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同时,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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