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遗嘱成立需满足以下重要要件:
第一,遗嘱订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准确认知自身行动及后果;第二,遗嘱形式需符合现行法规,涵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类型。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手书、签字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应有两位证人见证,由其一人代理撰写后,连同遗嘱人与其他证人共同签署并注明时间;第三,遗嘱内容需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愿,且处分仅限于其个人私有财产;第四,证人应符合相关法律规范,不得存在任何利益冲突;公证遗嘱则由依法建立的公证机构按照特定程序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唯有严格遵循上述法律规范,方能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