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视角审视,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避不见面其领导,此举本身并不触犯法律规定。然而,如此举止或许暗含劳资关系存在裂痕或员工的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瑕疵。假如此类规避行径致使工人无法履行劳动合约所赋予的责任,比如工作任务逾期交付、工作效率及质量受挫等,便可能被视为违反劳约条款,雇主有权根据合约约定以及公司现行规章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除此之外,如因为逃避与领导见面而故意制造旷工、虚报考勤等不当行为,则可能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及相关规范。总而言之,仅以规避为由尚不成违法,但若由此引发工作疏忽等系列问题,则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