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上班期间受伤了是否能算工伤,需根据情况而定:1、劳动者在上班时间受伤,如果具备在工作场所内因工受伤、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形的,算工伤;2、如果不是在工作场所内或者受伤原因与工作无关的,一般不算工伤。工伤的种类如下: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中度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存活和不明;2、按致伤因素分类。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工伤保险支付工厂上班期间的受伤费用,未购买保险的用人单位需自行支付。员工可向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医疗费按治疗费用计算,不包括原发病费用。误工费按固定收入计算,收入超过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法律分析工厂上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支付,用人单位没买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申请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拓展延伸工伤后继续上班的赔偿问题:法律责任与补偿机制工伤后继续上班的赔偿问题涉及到雇主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补偿机制。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雇主应对工伤员工提供合理的赔偿和保障。在工伤后继续上班的情况下,雇主应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适应性,提供必要的康复和治疗支持。同时,雇主还应根据工伤程度和影响程度合理确定赔偿金额,并确保及时支付。补偿机制包括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康复费用补偿等。工伤后继续上班的赔偿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雇主责任和员工权益,以确保工伤员工得到适当的赔偿和保障。结语工伤后继续上班的赔偿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雇主责任和员工权益,以确保工伤员工得到适当的赔偿和保障。雇主应提供合理的赔偿金额,并确保及时支付。同时,雇主还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康复支持。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和康复费用补偿等补偿机制将起到重要作用。对于受伤员工和其家属来说,向属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一种可行的途径。无论是工伤还是误工费,都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和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1种观点: 上下班途中滑倒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才能被认定为工伤。法律分析上下班途中滑倒受伤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拓展延伸工作场所意外伤害:滑倒导致的工伤索赔问题工作场所意外伤害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意外伤害事件。滑倒是一种常见的工作场所意外伤害原因,当员工在工作途中因为地面湿滑或其他原因导致滑倒并受伤时,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如果滑倒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且与工作职责相关,那么滑倒导致的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滑倒发生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或者与工作职责无关,那么就不属于工伤范畴。在提出工伤索赔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如医疗记录、事故报告等。工伤索赔的成功与否还取决于雇主是否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滑倒导致的伤害符合工伤要求,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险机构提出工伤索赔申请,以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工伤补偿和康复待遇。结语工作场所意外伤害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意外伤害事件。滑倒是一种常见的工作场所意外伤害原因。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因滑倒受伤,且与工作职责相关,可被认定为工伤。滑倒发生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或与工作职责无关,则不属于工伤范畴。提出工伤索赔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支持。雇主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和遵守法律法规也影响索赔成功与否。如符合工伤要求,员工可向劳动保险机构申请医疗费用、工伤补偿和康复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包括四种情形。在合理的时间之内往返于工作地和住所地、单位宿舍、经常居住地的合理路线,或者是往返于工作的地方和配偶、子女及父母居住地的合理的路线的上下班的途中,或者是从事日常工作所需要的活动,并且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中的上下班途中,以及在合理的时间之内其它合理的路线的上下班途中都可以进行工伤的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这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两种,第一种就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火车事故伤害的,二种就是参加救灾抢险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当中受伤害的,自己摔伤,这当然不是工伤。一、在厂里面摔伤算不算工伤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新出台的《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根据上述规定,下班回宿舍途中受伤认定为工伤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时间条件是“上下班途中”;(2)、伤害原因条件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就是说,公司下班之后回宿舍途中,若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意外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但若是在下班途中摔伤、跌伤、自己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伤害等,都不能认定为工伤。二、午餐时间摔伤算不算工伤职工上班期间中午吃饭摔伤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三、工伤认定的范围包括哪些工伤认定有以下范围:(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九)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十)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会被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工伤者受保护,公司不可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公司不得解除与以下情形相关的劳动合同: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观察期间;在公司患职业病或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非因工伤,在规定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分析因工受伤公司不可以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拓展延伸员工工作中受伤,公司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如何处理?当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时,公司有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需要处理。根据劳动法,雇主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避免员工受伤。如果员工受伤是由于公司的疏忽或违反安全规定导致的,公司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包括医疗费用、工资损失和精神痛苦等。公司应该与员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如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提起诉讼。综上所述,公司应该认真对待员工工作中受伤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确保公平合理地解决。结语公司应该认真对待员工工作中受伤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确保公平合理地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不得因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雇主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公司违反安全规定导致员工受伤,员工有权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因此,公司不可以辞退因工受伤的员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工作期间受伤公司应当赔偿伤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如果员工个人原因受伤,不能胜任工作,单位是需要给员工安排其他岗位,如果任然不能胜任才能辞退,并且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