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晋源区的小学入学办法主要包括几类情况:
首先是“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这类儿童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可以直接入学。
其次是“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这类儿童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报名。
对于晋源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由于其户口不在实际居住地,入学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跨晋源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这类儿童户口在其他区,但实际居住在晋源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居住情况。
还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的适龄儿童,这类儿童随父母在晋源区生活,需要提供父母的务工证明以及居住证明。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如:
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提供残疾证明以及相关的特殊教育需求证明。
阳曲县、娄烦县的贫困儿童,这类儿童需要提供家庭贫困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证明。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并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以及优抚对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