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交易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追究中介责任:1、中介故意隐瞒影响交易的重要事实;2、中介构成违约;3、中介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4、中介提供虚假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一)如果房屋仍处于商品房质量保修期内,你可以要求房屋的开发商承担保修范围内的保修责任。(二)如果上家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的,你可以要求上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上家已如实告知或者你买房时明知房屋有质量问题,则上家不承担责任。此外,对上家也不知晓的房屋隐蔽工程质量问题,上家也不需承担责任。(三)如果中介公司在提供中介服务时未如实告知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认定中介服务不规范,你可以要求中介公司退还或者减少相应的中介费。(四)如果该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在共用部位,则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所需费用从物业维修基金帐户中列支。一、二手房定金合同怎么签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2、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3、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4、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遵循上述四个事项,我们可以基本上确保买卖二手房双方的定金合同能确保有效成立,一旦上家不同意出售房屋,下家便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二、先合同义务的由来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赔偿责任。譬如:二手房买卖前的纠纷,主要是市民对二手房买卖中先合同义务不甚了解、关注不够造成的,其主要表现有:上家已独家委托中介公司挂牌,并且收了订(定)金,但遇到房价上涨,就随意撤单;有些上下家在中介公司那里获取了买卖信息后,就通过种种方法甩掉中介公司;有的甚至是房屋已经被下家确认购买,且预收了定金,而等到下家办出贷款时,上家又以家里人不同意为由不卖了。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上、下家以及中介公司大多缺乏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往往片面地认为只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才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责任,而对买卖洽谈过程中的行为是否要承担责任不是很清楚。其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前、交易洽谈过程中,上、下家以及中介公司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先合同义务。
第1种观点: 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有中介进行撮合,只要买卖双方自愿进行二手房买卖的,可以由买卖双方自行交易。 二手房交易可以不通过中介,但自己一定要熟知整个购房的流程,因为二手房交易流程比较复杂,如果不委托中介,就意味着双方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足够的精力,自己办理相关手续,包括购房手续、按揭手续以及过户手续等等,而且还要自行承担风险。买卖二手房网签可以不找中介,二手房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直接签订纸质合同文本。签订纸制合同文本的,可到中介协会和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购买。买二手房的流程如下:1、选房看房;2、产权调查;3、签合同交定金;4、卖方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5、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6、赎楼;7、房产过户;8、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9、交房。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首先要考虑如下因素:1、结构状况。由于购房者购买的是旧房,因此要特别注意房屋的结构情况,看看房屋的外部状况和内部格局是否完好。由于有些二手房在原房主住用期间经过改建,基本结构可能有所变化,应看看经过改建、加建的部分是否符合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对房屋的基本结构进行改建,破坏了房屋的功能,如装修时打掉了房屋的承重墙,造成对建筑物的危害,房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拆除还原。2、购买价格和住用期限。有的二手房就是因建筑质量不好,原房主才转手出卖。原房主在交易时,有意隐瞒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如不经考察就购买,很容易受到损失。因此,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对房屋的质量进行检_。对房屋质量的检_包括:①厨房和卫生间是否漏水。②外墙是否渗水。③墙壁是否有裂缝。④门窗是否有损坏。⑤楼地面是否拱起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房屋的权属情况;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信息;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权籍调查。2、使用状况调查。3、行情调查。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5、办理产权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这是中介最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产中介在提供二手房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1、房屋的权属情况;2、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信息;3、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4、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