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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掉后还有责任么?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是否规定了原房主对于出售房屋承诺保修项目和保修期限,如果没有规定,那么原房主就不用负责维修,由现房主维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百一十 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第2种观点: 房屋卖出后出了事故后的责任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事故责任以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为准;2、如果当事人双方已经进行过房屋产权过户登记的,应由买方来承担;3、如果只是达成了买卖协议,并未进行过产权变更登记的,应由卖方来承担。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子卖掉后一般没有责任的。但在买卖合同里特别约定卖方对于房子卖掉后出现的问题存在过错的情况,卖方存在过错的情况或者依据合同的约定构成违约的情况,需要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百一十 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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