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犯此罪的,依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抵扣税款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会如何量刑构成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关于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既遂量刑标准?关于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既遂量刑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3种观点: 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既遂最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中国对徇私舞弊发售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为,犯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税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二、中国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量刑标准中国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量刑标准一般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3种观点: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构成要件:(1)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主体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3)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4)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构成要件有4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应追究的刑事责任: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处罚标准: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税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量刑标准是是: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该罪有两个档次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大小来进行具体量刑。【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四百零四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立案标准是:1、主体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2、存在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税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构成要件有4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使国家受到损失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使国家收到重大损失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询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徇私舞弊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罪量要素是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里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参照《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不应发售的予发售,对不应抵扣的税款予以抵扣,对不应给予出口退税的给予退税,或者擅自决定发售不应发售的、抵扣不应抵扣的税款、给予出口退税,致使国家税款损失累计十万元以上的;(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款损失累计不满十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询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