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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无权处分之物买卖协议被确认无效后的处理规范?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卖无权处分之物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不能追回的,袁所有权人可以要求赔偿。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如果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未违反上述条件,则该合同有效。其次,依据我国《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没有其他效力瑕疵,该合同有效。因此,无权处分合同在无其他效力瑕疵的情况下,该合同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出卖无权处分之物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不能追回的,袁所有权人可以要求赔偿。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卖无权处分之物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不能追回的,袁所有权人可以要求赔偿。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如果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未违反上述条件,则该合同有效。其次,依据我国《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没有其他效力瑕疵,该合同有效。因此,无权处分合同在无其他效力瑕疵的情况下,该合同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3种观点: 【买卖知识】出卖无权处分之物合同的效力确定规范 《合同法》第132条规定,出卖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在实践中对出卖无权处分之物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作如下认定: 出卖无处分权之物的买卖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依《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该合同有效。可见,对标的物无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人出卖他人财产的,该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即:如果权利人予以追认的,买卖合同生效,如权利人未予追认并且处分人在订立合同后也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则该买卖合同无效;如果所有人虽然未予追认,但是处分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对标的物的处分权的,则该买卖合同亦可认定有效。 另外,虽然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未追认出卖人的处分权,且出卖人在订立合同后也未取得处分权,但是买受人系善意取得标的物时,出卖人出卖无权处分之物的行为亦可产生相应的效力,买受人可以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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