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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建房不动产证怎么办理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建楼房办房产证是申请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在该村没有其他的宅基地;申请宅基地需要经过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然后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递交房产证登记申请。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服务);9.经过房管所的公告及审批后,领取房产证,同时缴纳所需的费用。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衍生问题:房产证加名字的规定?房产证加名字的规定:1、房产证在没有加配偶的名字前,是个人财产;2、个人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能改变房产的产权,在离婚时,房产还是个人的,不过要依法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就使配偶对房产拥有了产权,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在离婚时,夫妻对房产对半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建房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部门提出申请。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3种观点: 在农村已经建设二十年的房屋没有房产证,只要你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同时所建设的房屋用地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就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是指国家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权利状况进行登记,以确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和社会稳定。在中国,不动产登记是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的。对于2023年不动产登记新规以前的自建房没有不动产登记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自建房的法律地位在中国,自建房是指个人或家庭自行组织施工建设,用于居住或其他用途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自建房属于私有财产,其所有权归建设者所有。因此,自建房在法律上具有合法的地位。2、不动产登记的必要性虽然自建房在法律上具有合法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权属证明,自建房的产权纠纷问题时有发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于2014年开始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求对全国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通过不动产登记,可以明确不动产的权利状况,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交易秩序。3、2023年不动产登记新规的影响2023年不动产登记新规主要针对的是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交易环节,对于自建房的影响相对较小。但是,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逐步完善,未来自建房的产权纠纷问题可能会得到更好的解决。此外,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推行也有助于提高自建房的市场价值,因为拥有完整产权证明的房产更容易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和支持。那么,对于2023年不动产登记新规以前的自建房没有不动产登记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以下是一些建议:1、补办不动产登记手续虽然2023年不动产登记新规主要针对的是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交易环节,但对于自建房来说,补办不动产登记手续仍然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只有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才能确保自建房的产权得到有效保障。补办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以咨询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或房产中介公司。2、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在补办不动产登记手续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明材料。因此,对于自建房的业主来说,保留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是非常重要的。这些证明材料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这些材料可以作为自建房产权的有效证明,有助于顺利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3、加强与邻居的沟通协商由于自建房的产权纠纷问题往往涉及到相邻关系,因此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过程中,加强与邻居的沟通协商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通过签订邻里协议、共同出资维修公共设施等方式,增进邻里之间的信任和友谊,减少产权纠纷的发生。综上所述:对于2023年不动产登记新规以前的自建房没有不动产登记的情况,业主应该积极补办相关手续,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并加强与邻居的沟通协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自建房的产权得到有效保障,避免因产权纠纷而引发的法律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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