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军婚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审理判决。二、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放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三、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应当两个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军婚也一样。在中国主要有两种离婚程序:(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2)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解无效时,则由人民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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