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在法律的框架内,一个人从被抓到最终判刑,会经历一系列的司法程序(公检法三个部门)。以下是对刑事案件流程的详细解读,旨在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家属更好地理解涉及的法律流程。【上海刑辩律师 搜索:柳向律师】1.抓捕与拘留当一个人涉嫌犯罪时,执法机关可能会对其进行抓捕。抓捕后,根据《刑事诉讼法》,嫌疑人可能会被拘留。拘留是一种紧急措施,旨在确保嫌疑人不会逃避法律的追究。2.侦查阶段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初期阶段,执法机关在此阶段收集证据,进行调查。律师在此阶段可以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或对侦查行为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刑事案件流程3.审查起诉侦查结束后,案件将移送进行审查起诉。将决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律师在这一阶段可以为嫌疑人辩护,提出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的辩护意见。4.起诉如果决定起诉,案件将正式进入审理阶段。律师此时将全面准备辩护策略,包括收集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准备辩论意见,以及可能的无罪辩护。5.庭审庭审是审理案件的核心环节。在此过程中,法官会听取公诉人和辩护律师的陈述,审查证据,质询证人。律师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被告人提供有力的法律辩护。6.判决经过庭审,将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被告人被判有罪,将同时判定相应的刑罚。7.上诉被告人或如对一审判决不满,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将重新审查案件,可能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8.执行判决一旦判决生效,将进入执行阶段。对于被判处监禁的罪犯,将开始服刑;对于被判处罚金的,将执行财产扣押或转移。 律师的作用在整个过程中,律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解释其权利和义务。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包括申请取保候审、反对非法证据等。在庭审中代表被告人,提出辩护意见,质疑控方证据,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被告人提供心理支持,帮助其应对法律程序带来的压力。【上海刑辩律师 搜索:柳向律师】以上是从被抓到判刑大致的流程,具体案件可能会因案情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法律适用争议等因素有所不同。在这一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可以自行辩护或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上海刑事律师柳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由机关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提交起诉意见书,由人民进行审查,确认需要提起公诉的,由审查,确认开庭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机关或者人民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1种观点: 可以通过查看公告或者登录法律裁判文书网查看法律文书等方式,知道一个人是否被判刑了。但如果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涉及到个人隐私、国家秘密的案件,则无法查询。刑罚执行机关有:1、监狱。《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2、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的社区矫正机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 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3、机关的看守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4、机关的派出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机关执行。5、各级人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第二百六十一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适用,都由人民执行。刑事案底影响几代人:1、刑事案底影响三代,子女和孙儿都会受影响。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公务员政审的具体内容包括:家庭出身(父母亲和爷爷、奶奶的成分,有无海外关系、是什么样的海外关系)和本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表现、有无受奖励或处分的情节、道德品质、缺点和不足、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政治历史情况,等等。2、如果是保密单位(、国防科研等)或政治条件要求高的岗位(如政治人事工作),还要对旁系亲属、配偶、未婚对象(确立关系前应向组织汇报)进行政审。判刑是司法部门依据法律给罪犯以刑事处罚。量刑指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处何种刑罚、何种刑度以及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量刑权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的刑事审判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应由人民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量刑权。就是刑事犯罪可能拘役有期徒刑。刑事处罚中,需要服刑而期限最少的处罚措施是拘役,拘役最短的期限是一个月,最长为六个月。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人民根据刑事法律,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判刑。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可以申请系统帮助调查,提供要查询人的身份证号码,申请通过后即可查询到。2、通过征信查询。法律依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机关、机关、人民、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人民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三)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机关、机关、人民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四)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执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可以作为工作记录予以保存。 (五)明确违反规定处理犯罪人员信息的责任 负责提供犯罪人员信息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提供有关信息。不按规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伪造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负责登记和管理犯罪人员信息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登记、妥善管理犯罪人员信息。不按规定登记犯罪人员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或者违反规定泄露犯罪人员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并对犯罪人员信息予以保密。不按规定使用犯罪人员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种观点: 可以通过查看公告或者登录法律裁判文书网查看法律文书等方式,知道一个人是否被判刑了。但如果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涉及到个人隐私、国家秘密的案件,则无法查询。一、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哪些案件不公开审理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二、民事诉讼公开审理吗我国人民审理民事案件,一般是应当公开审理的,但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三、案件结清在哪里查询目前的判决文书会在网上公开,可以在官网上查阅。案件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一般都会通过通知、公告或者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主要是为了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执行公正。【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涉及到三个人属于共同犯罪,可根据各自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确定为主犯、从犯、胁从犯等,并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2种观点: 一、犯罪嫌疑人一定有罪吗1、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是有罪。如在侦查阶段,犯罪的人之所以叫犯罪嫌疑人,是因为凡是疑似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但还没有被人民依法定罪判刑的人,称为犯罪嫌疑人。到底有罪没罪,只有经人民依法判决来确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十四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被列为嫌疑人多久取消被列为嫌疑人,一般会在在案件判决处理完毕后消除。但是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还会留下案底,并且不会消除。正常案件涉案记录是无法消除的,可以撤销的案件撤销后即可消除。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涉及到三个人属于共同犯罪,可根据各自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确定为主犯、从犯、胁从犯等,并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1种观点: 可以通过查看公告或者登录法律裁判文书网查看法律文书等方式,知道一个人是否被判刑了。但如果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涉及到个人隐私、国家秘密的案件,则无法查询。刑罚执行机关有:1、监狱。《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2、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的社区矫正机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 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3、机关的看守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4、机关的派出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机关执行。5、各级人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第二百六十一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适用,都由人民执行。刑事案底影响几代人:1、刑事案底影响三代,子女和孙儿都会受影响。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公务员政审的具体内容包括:家庭出身(父母亲和爷爷、奶奶的成分,有无海外关系、是什么样的海外关系)和本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表现、有无受奖励或处分的情节、道德品质、缺点和不足、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政治历史情况,等等。2、如果是保密单位(、国防科研等)或政治条件要求高的岗位(如政治人事工作),还要对旁系亲属、配偶、未婚对象(确立关系前应向组织汇报)进行政审。判刑是司法部门依据法律给罪犯以刑事处罚。量刑指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处何种刑罚、何种刑度以及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量刑权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的刑事审判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应由人民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量刑权。就是刑事犯罪可能拘役有期徒刑。刑事处罚中,需要服刑而期限最少的处罚措施是拘役,拘役最短的期限是一个月,最长为六个月。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人民根据刑事法律,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判刑。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系统,把身份证号码输入进去,查一下就知道了。2、查征信,现在这个网络就可以查了,比较方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第3种观点: 能知道一个人是否被判刑的方法如下:1、可以通过查看公告或者登录法律裁判文书网查看法律文书等方式,知道一个人是否被判刑了;2、但如果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涉及到个人隐私、国家秘密的案件,则无法查询。构成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被判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1种观点: 定罪是以犯罪构成为根据的,因而定罪是一个罪体与罪责相结合的过程。定罪原则,就是定罪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规则,这就是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原则。这里的主观与客观是指对犯罪的评判标准。主观,指主观标准,以此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就是主观主义。客观,指客观标准,以此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就是客观主义。主观与客观相统一,是指在犯罪评价上采取主观与客观的双重标准。嫖娼如何定罪嫖娼不构成犯罪,属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诈骗罪如何定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敲诈如何定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勒索如何定罪《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及以上就会被定为敲诈勒索罪。抢劫如何定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量刑基准的确定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三、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2种观点: 定罪的根据是法律中明文规定的各种犯罪的犯罪构成, 即定罪的法律依据和行为中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事实,即定罪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1种观点: 可以通过查看公告或者登录法律裁判文书网查看法律文书等方式,知道一个人是否被判刑了。但如果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涉及到个人隐私、国家秘密的案件,则无法查询。刑罚执行机关有:1、监狱。《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2、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的社区矫正机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 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3、机关的看守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4、机关的派出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机关执行。5、各级人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第二百六十一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适用,都由人民执行。刑事案底影响几代人:1、刑事案底影响三代,子女和孙儿都会受影响。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包括父母亲、配偶、爷爷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公务员政审的具体内容包括:家庭出身(父母亲和爷爷、奶奶的成分,有无海外关系、是什么样的海外关系)和本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表现、有无受奖励或处分的情节、道德品质、缺点和不足、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政治历史情况,等等。2、如果是保密单位(、国防科研等)或政治条件要求高的岗位(如政治人事工作),还要对旁系亲属、配偶、未婚对象(确立关系前应向组织汇报)进行政审。判刑是司法部门依据法律给罪犯以刑事处罚。量刑指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处何种刑罚、何种刑度以及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量刑权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的刑事审判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应由人民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量刑权。就是刑事犯罪可能拘役有期徒刑。刑事处罚中,需要服刑而期限最少的处罚措施是拘役,拘役最短的期限是一个月,最长为六个月。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人民根据刑事法律,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判刑。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系统,把身份证号码输入进去,查一下就知道了。2、查征信,现在这个网络就可以查了,比较方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第3种观点: 能知道一个人是否被判刑的方法如下:1、可以通过查看公告或者登录法律裁判文书网查看法律文书等方式,知道一个人是否被判刑了;2、但如果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涉及到个人隐私、国家秘密的案件,则无法查询。构成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被判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1种观点: 强奸罪侵犯女性身体自主权,严重影响身心健康,是我国刑法中的重要罪名。强奸妇女可判三年至死刑,对幼女和未成年女性及其保护人员有特殊规定。在暴力强奸中针对阻止者可能构成罪行。法律分析强奸罪是古往今来一个古老的罪名,在悠悠历史长河中,男性因为社会分工的原因,在生理强劲和权力地位上往往优越于女性,所以滋生了许多侵犯女性的犯罪。强奸罪严重侵犯了女性的身体自主权,而且会严重影响妇女的身心健康,所以成为历代《刑法》中的一个重要罪名。我国《刑法》规定,强奸妇女的基本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当存在加重情节时,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也就是说情节严重的强奸罪是可能判死刑的。关于强奸罪的认定有几点值得注意的地方:第一,如果有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不管幼女出于自愿与否,以强奸罪论处,且从重处罚。此时主观上需要行为人明知对方不满十四周岁,当幼女不满十二周岁时,可以推定行为知道对方为幼女,当行为人怀疑对方是幼女时,认定为存在奸淫幼女的间接故意。第二,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富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第三,如果在实施暴力强奸过程中,暴力行为还针对阻止其实施强奸行为的第三人的,那么可能对第三人构成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拓展延伸强奸罪的构成要素及法律判断准则强奸罪的构成要素及法律判断准则是指在刑法中对于强奸罪定罪的条件和判断标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的构成要素包括:对女性实施性侵犯行为;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进行;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无法辨认或无行为能力的,以及通过滥用职权等情形实施。法律判断准则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被害人的意思表示;是否存在对被害人的强迫、胁迫或暴力行为;是否存在对被害人的性侵犯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等。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将综合考虑这些要素和准则来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并作出相应的定罪量刑决定。结语强奸罪是一项古老而严重的罪名,对女性的身体自主权造成了严重侵犯,同时也对她们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深远影响。我国刑法对于强奸罪有明确的规定和严厉的处罚,甚至可能判处死刑。在刑法的认定中,对于幼女和未成年女性以及被利用职权等情形的强奸,也有特殊的考虑和处罚。强奸罪的构成要素和法律判断准则是判决过程中重要的考量因素,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综合考虑这些要素来作出定罪量刑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嫌强奸罪。但对方限于女性,如果是男性定猥亵罪。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3种观点: 强奸罪是一种针对女性个体的严重罪行,其客观方面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犯罪主体为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法律分析强奸罪的犯罪认定是指:1、针对的是女性个体所不可侵犯的权益。2、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拓展延伸强奸罪主观方面:故意且具有奸淫目的吗?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妇女的行为。在主观方面,即犯罪人的故意和奸淫目的。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具有奸淫目的。其中,“故意”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奸淫目的”则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强奸行为,达到满足自己或他人的淫欲目的。需要注意的是,强奸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妇女的行为,否则不构成强奸罪。在司法审判中,对于是否具有奸淫目的,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进行综合评估。如果能够确定犯罪嫌疑人具有奸淫目的,那么就可以认定其具有强奸罪的主观方面,并从重处罚。综上所述,强奸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奸淫目的,但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要件,才能被认定为强奸罪。在司法审判中,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进行综合评估。结语强奸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女性权益的罪行,其犯罪认定必须满足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女性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针对男性个体的强奸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处理。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第1种观点: 犯罪记录也称为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门保存。犯罪记录就是只有触犯刑法的人才会被记录。和别人打架,只是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法,依法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事实并未受到处罚,而不是刑事处罚,所以说不会有犯罪记录。如果行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机关根椐违法行为及其性质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相应处罚,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留下相应的违法犯罪记录。犯罪的法定分类,是根据相关规定所作的分类。我国刑法分则根据犯罪所侵犯的法益性质,将犯罪分为十类:危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并非消灭。刑诉法采纳了“犯罪记录封存”的观点,即不完全消灭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技术性操作严格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被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2种观点: 关于有犯罪行为就一定犯罪吗的法律问题, 一、有犯罪行为就一定犯罪吗?不一定,未经审理之前是不构成犯罪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二、有犯罪行为存在哪些情形机关应该撤案?(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怎么确定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四、犯罪行为的处理流程有哪些?1、侦查立案。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2、移送审查起诉。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3、提起公诉。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4、法庭审判。人民受理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5、执行。对有罪的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交执行机关执行。执行机关有监狱、看守所、社区、司法所等。虽然有犯罪行为不一定是犯罪,但是除了自诉案件之外,机关发现犯罪行为或者对于他人举报的犯罪行为都会依法立案侦查。犯罪行为有法定处理流程,公诉案件没有经过人民的审查起诉,不可以由受害人直接向起诉。相关内容: 共同犯罪就一定有主犯从犯吗不一定。如果全部是首要分子的这种情况下,就只有主犯,没有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有犯罪故意就可以认定为犯罪吗不可以,认定是否为犯罪要看是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方面,行为人必须是单位或有刑事责任能力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个人。2、客体方面,行为人的行为必须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3、主观方面,行为人的行为在主观上存在着故意或过失。4、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一定的危害行为或产生了一定的危害结果。犯罪预备属于犯罪行为吗 关于犯罪预备属于犯罪行为吗的法律问题, 一、犯罪预备属于犯罪行为吗犯罪预备也算犯罪,在处罚的时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预备行为虽然没有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毕竟还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在处罚上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实施,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害。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常见的预备行为有哪些1、准备工具。如为了抢劫,大量购买管制刀具。2、练习犯罪的手段。如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如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如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现实中比较常见的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就是为实施犯罪而积极准备相应的犯罪工具,当然为犯罪的实施而制造一定的条件,也是属于犯罪预备中的一种情形。相关内容: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哪些一般在犯罪行为着手之前,那都称之为犯罪预备阶段,但即使在这样的阶段,也是可能构成犯罪中止或者未遂的。这个阶段主要是行为人为实施犯罪为进行准备的阶段,那法律中规定犯罪预备的特征都有哪些呢?下文中优律师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哪些犯罪预备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主观上为了犯罪(二)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三)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一是预备行为没有完成,因而不可能着手实行犯罪;二是预备行为虽已完成,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四)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二、犯罪预备行为与犯意表示的区别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二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二)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例如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中的尾随行为、守候行为或寻找被害人的行为等,到底是预备行为还是实行行为?对此,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我们认为,这些行为的性质基本上还是为进一步实行犯罪制造条件,不能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应视为犯罪预备行为。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实践中,我们需要注意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这二者的区别,一般犯意表示仅仅是指行为人有犯罪的意图,但此时既没有准备实施犯罪,另外也没有准备犯罪所用的工具。 犯罪未遂不是犯罪行为吗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是犯罪未遂也算犯罪的。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行为犯有犯罪中止吗行为犯是有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就构成犯罪中止。因此,行为犯是存在犯罪中止的。
第3种观点: 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包括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犯罪人员信息,改进法律法规,防控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有犯罪记录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思想观念,与现有法律法规和制度衔接,稳妥有序地推进犯罪记录制度,为完善我国犯罪记录制度创造条件。法律分析本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所在单位或其它组织出具的书面说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是否有案底。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建立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既有助于国家有关部门充分掌握与运用犯罪人员信息,适时制定和调整刑事及其他公共,改进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防控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记录的人的合法权利,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近年来,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有关部门为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并推广其中的有益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犯罪人员信息的登记和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犯罪记录制度,对司法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开展有关犯罪记录的工作,要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在司法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框架内,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立足国情,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注意与现有法律法规和其他制度的衔接。要充分认识我国的犯罪记录制度以及有关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这一现状,抓住重点,逐步推进,确保此项工作能够稳妥、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犯罪记录制度,健全犯罪记录工作机制创造条件。结语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该制度可有效防控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并保障有犯罪记录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其成功回归社会。我国在犯罪记录工作上已取得进展,应总结有益经验,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为司法工作服务大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具有重要意义。在推进犯罪记录工作时,应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同时,应根据国情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与现有法律法规和其他制度相衔接,稳妥有序地推进犯罪记录制度的完善,为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犯罪记录工作机制创造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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