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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比例是多少?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为27137元,下限为4523元,缴费比例分别为12%和8%,最高可缴3121.44元,最低可缴361.84元。苏州工业园区是国家级新区,其公积金缴费相对较为优厚。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为27137元,下限为4523元。缴费比例分为职工个人和单位各自缴纳,个人缴费比例为12%,单位缴费比例为8%。以一个月工资收入为10000元的职工为例,个人应缴纳1200元,单位应缴纳800元,总计2000元。而最高可缴纳的金额为3121.44元,最低可缴纳的金额为361.84元。需要注意的是,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缴费基数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职工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具体标准请参照当地相关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可以用于哪些方面?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购房、个人住房贷款、退休后的养老保障等方面。职工在缴纳公积金的同时,也可以享受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使得购房变得更加容易和便捷。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制度为职工提供了较好的经济保障和福利待遇,对职工的生活和工作都有着重要的支持作用。希望广大职工能够认真了解当地公积金,及时缴纳公积金,合理规划自身财务,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和利益。【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缺弊陆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2种观点: 苏州公积金比例如下:1、对于苏州地区的各级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而言,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各为12%;2、对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来说,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各为8%到1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往往是一体的,但基数的调整相对于比例更频繁,基数缴存上限与当地平均工资相关。从7月1日开始,全市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发生变化,每月缴存基数调整到最高2万元,同比度最多可增加1900元。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万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原则上不低于全市各地社保缴费基数。法律依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最高限额的调整方案由公积金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拟订,报市批准后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应当相同。

第3种观点: 苏州市公积金缴纳标准具体如下::1、苏州市在职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具体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2、最高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苏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3年苏州全市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31600元。职工月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照最高限额计算,低于最高限额的根据实际情况计算;3、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如果实际工资确实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经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进行调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到期未调整的,且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调整为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4、缴纳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按以下标准执行: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工资基数应与社保缴费基数一致,缴存比例的上下限按照缴存规定执行。自由职业者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500元/月,最高月缴存额为5000元/月。5、调整后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23年7月起执行,对于2023年7月至调整当月期间少缴的由单位补足。公积金提取的方式具体有:1、购房提取。这种方法提取公积金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全额提取即可;2、住房贷款提取。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如果目前有需要偿还的房贷,可以按照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3、利用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现在有许多地区都已经实行了这样的规定,如果是在职职工租房,可以利用租房合同来提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但是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也会有限额,公积金的提取金额要在自己一年所支付的房租金额之内。但是如果想要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仅靠租赁房屋的方式来提取还是不够的;4、房屋装修提取。房屋装修或者老房子改造等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在提供自己与装修公司的装修委托合同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之后,就可以提取。具体所需材料,公积金办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会提前告知;5、判决提取公积金。综上所述,苏州市最高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苏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部分缴费比例为16%—24%,选择档次分为16%、18%、20%、22%、24%。由单位与员工协商确定,单位与员工各承担一半。若需变更比例档次的,应按合同内容变更手续先至劳动合同管理窗口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200元、3368元。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9335元、3368元。3.园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200元、3368元。法律依据:《关于开展苏州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一、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如下: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200元、3368元;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19335元、3368元。二、园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200元、3368元。三、以上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第3种观点: 苏州园区公积金缴纳比例有两个档次,分别是按照5%的比例缴纳公积金,或是按照12%的比例缴纳公积金。其中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是相同,要选12%公积金缴纳比例的话,企业和个人的比例都是12%。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按规定准备资料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客户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失业证明等等,具体客户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不要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客户可以至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这个时候就要将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如果资料存在问题,柜台工作人员则会通知客户当场更正或者是补充,如果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则会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并且退回申请资料;3、申请人签字确认如果客户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通过以后就会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并且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4、公积金中心安排下款客户申请资料存入电脑以后,公积金中心就会安排资金至客户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从审核资料到安排资金到账需要花费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客户耐心等待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就好了。昌吉公积金提取所需条件具体如下:1、用于购房。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3、用于租房。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综上所述公积金缴纳比例有两个档次,分别是按照5%的比例缴纳公积金,或是按照12%的比例缴纳公积金。其中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是相同,要选12%公积金缴纳比例的话,企业和个人的比例都是12%。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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