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外合同中的货物质量标准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协商确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货物质量标准,则可以参考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等确定合同条款,并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四条:出口商品应当符合我国的有关标准、规定和质量技术要求;进口商品应当符合我国的有关标准、规定和质量技术要求,不得有危害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物质。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制定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发布行业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应当认定为合格产品。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事后协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改变合同条款。根据上述法律依据,当事人应当在涉外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质量标准,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则可以参考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改变货物质量标准,则应当经过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涉外合同中,货物质量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相比于国际贸易惯例,涉外合同更加注重货物质量标准的具体规定,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标志等细节问题。此外,涉外合同还会规定货物的检验和鉴定标准,以及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后果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在国际贸易惯例中,货物质量标准相对宽泛,一般会以国际性标准为准。如国际贸易惯例中的“质量合格证明书”标准,是指出口货物需要获得该证明书来证明货物符合出口国和进口国的质量标准。此外,国际贸易惯例还规定了一些基本的质量标准,如货物应当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按照合同目的和合理标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法》第四条:出口商品必须符合出口国家或地区规定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自愿原则适用于涉外合同。总之,在涉外合同中,货物质量标准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具体约定,需要遵循国际贸易惯例的基本标准,以及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货物的检验和鉴定标准,以及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后果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1种观点: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按照国家有关商品归类的规定确定。而海关认定的化验、检验结果,可以作为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二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按照国家有关商品归类的规定确定。海关可以要求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提供确定商品归类所需的有关资料;必要时,海关可以组织化验、检验,并将海关认定的化验、检验结果作为商品归类的依据。第四十三条海关可以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提出的书面申请,对拟作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预先作出商品归类等行政裁定。进口或者出口相同货物,应当适用相同的商品归类行政裁定。海关对所作出的商品归类等行政裁定,应当予以公布。一、关于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经营者申请出口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加盖经营者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二、属于配额管理的,应提交主管机关签发的出口配额文件原件;属于招标管理的,应提交商务部下发的中标经营者名单及其中标数量(原件),招标办公室出具的《申领配额招标货物出口许可证证明书》原件;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需提交《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原件。根据国家规定,凡是国家宣布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分任何贸易方式(对外加工装配方式,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前均须申领出口许可证。非外贸经营单位或个人运往国外的货物,不论该商品是否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一律须申领出口许可证;属于个人随身携带出境或邮寄出境的商品,除符合海关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外,也都应申领出口许可证。二、关税完税价格的审定关税完税价格,就是进出口货物应当缴纳关税的价值,或者说是对进出口货物计征应交税款时所使用的价格,也有称为海关价格的。对于关税完税价格的审定,修改后的《海关法》规定为,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这里明确规定以成交价格为基础,是要求关税完税价格更能反映市场的实际状况,更符合实际。因而,在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中指出,正确审定完税价格是为了防止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防止藉此行为偷逃关税,保护公平竞争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实际成交价格,则将其界定为是一般贸易项下进口或出口货物的买方为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的价格。所以,海关要求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真实价格,提供证明所申报价格真实、完整、正确的文件资料,必要时,还应当向海关提供反映买卖双方关系和成交活动的一切有关情况。同时,海关为审查申报价格的正确性,也有权检查买卖双方的有关合同、、账册、单据、业务函电、文件和其他资料。关于海关估价,按照《海关法》的规定,是在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所以,海关估价是指海关为了征收关税而根据统一的价格准则来审查定进出口货物的价值,即估定进出口货物应当缴纳关税的价值。实际上海关估价就是由海关估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第2种观点: 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品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 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是海关监管、海关征税及海关统计的基础,归类的正确与否与报关人的切身利益也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进出口货物的通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产品有瑕疵问题并不是属于描述不符合,而是指产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或者所具备的性能低于明示的产品标准,但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有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第2种观点: 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淘宝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商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找卖家进行沟通无理由退货,如果卖家不同意或者所要额外的费用,就去天猫客服那里进行投诉,描述不符会对卖家做出处罚的。一、货物与描述不符注意事项1、购买时,消费者首先要留意官网图片,那些PS痕迹很重,又没有细节图,就要留心了;在确定购买前,要查看卖家信誉和评价。2、对发货速度、色差、质量等评价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实物与照片严重不符,首先要保存聊天记录,其次把有差异的地方拍下来,连同店铺展示的图片,一起发给淘宝客服,申请维权。 3、如涉及服装尺寸问题,可以提供服装测量(建议使用皮尺)图片,如涉及商品颜色不符、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等,请如实提供清晰、完整的商品照片。二、货物与描述不符赔偿标准1、买的商品与商家描述的不符,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2、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三、货物与描述不符怎么处理1、实物与图片不符是网购最常出现的问题。购买时,消费者首先要留意官网图片,那些PS痕迹很重,又没有细节图,就要留心了;在确定购买前,要查看卖家信誉和评价。对发货速度、色差、质量等评价做到心中有数。2、发现实物与照片严重不符,首先要保存聊天记录,其次把有差异的地方拍下来,连同店铺展示的图片,一起发给淘宝客服,申请维权。3、如涉及服装尺寸问题,可以提供服装测量(建议使用皮尺)图片,如涉及商品颜色不符、质量问题导致的破损等,请如实提供清晰、完整的商品照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的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对合同的可靠性、完整性、适用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在评估过程中,需要注意各种可能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法律依据:1.《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合同类型、交易方式及其他交易条件,确定合同内容。2.《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约定合同中应当包括的条款,对未约定的条款,可以参照有关的法律、行规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3.《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守信的义务,不得有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包括:(一)虚假陈述;(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三)采取其他欺骗手段。4.《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应采取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在合同中注明其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合同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合理分担。以上法律依据提示,在对合同进行风险评估时,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注意约定合同中应当包括的条款,对风险进行合理分担,并注意防范欺诈行为的发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评估合同的风险和合理性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风险评估和合理性评估。风险评估主要考虑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损失,如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涉及到保密、违法、纠纷等;合理性评估则考虑合同价值是否合理、规范、公正等。在评估时需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漏洞。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六条 合同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有偿和合法的原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因订立、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处理。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条 合同履行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也可以根据交易习惯、合同的类型、交易方式、交易对象、交易市场等因素的影响,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合理的补充。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无偿合同的内容应当与合同目的相符合。无偿合同的一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应当具有确定性,但是当事人对于未来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可以事先约定其后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签署合同前进行风险评估是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具体做法可包括对合同内容进行逐条评估及对合作对象进行背景调查,以尽可能减少签署合同后可能面临的风险。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照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订立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根据交易的性质、目的等因素,在保障交易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自由确定合同的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应当履行他们约定的义务,也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总之,对于签署合同前的风险评估应当充分考虑交易目的、交易对象、交易内容等多方面因素,以减少后期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第1种观点: 一、对货物运输合同,可按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型对货物运输合同,可按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型:1.按所运货物不同,可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合同,危险货物运输合同与鲜活货物运输合同;2.按运输过程中运输部门是否有协作关系可分为一般货物运输合同与联运货物运输合同;3.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与管道货物运输合同。以上各类货物运输合同虽各具特色,但合同的订立、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双方当事人主要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以及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和为市场经济服务的目的等内容,却是相同的。二、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特征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有:1.货物运输合同主体的复杂性。2.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3.运输合同当事利义务的法定性。4.运输合同格式的标准性。三、货物运输合同托运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有哪些物运输合同托运方承担违约责任有: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30%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运输合同的种类有:1、根据运输对象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2、根据运输工具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以及管道运输合同;3、根据运输方式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运输合同主体的复杂性2、运输合同标的特殊性3、运输合同当事利义务的法定性4、运输合同格式的标准性5、运输合同为有偿、双务合同分类:运输合同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五大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1种观点: 海关监管货物分为过境货物、转运货物、通运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暂时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海关的职责:1、进出境监管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办理其他海关业务。2、查缉走私法律规定,海关是查缉走私的主管部门。中国海关总署为维护国民经济安全和对外贸易秩序,对走私犯罪行为给予坚决打击。中国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海关在、工商等其他执法部门的配合下,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缉私工作,对查获的走私案件统一处理。3、编制统计根据《海关法》规定,编制海关统计是中国海关总署的一项重要业务。海关统计是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负责对进出中国关境的货物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科学、准确地反映对外贸易的运行态势,实施有效的统计监督。4、征税海关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实施宏观的重要工具。根据法律规定,中国海关总署除担负征收关税任务外,还负责对进口货物征收进口环节和消费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2种观点: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要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配套区)等。进口保税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分为A型和B型)这三种模式属于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保税为基本功能,针对货物实施视同“境内关外”进出口税收,由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特征是;:都需要经过审批,纳入国家级开发区范畴,同时享受所在地区国家赋予开发区的优惠;采取封闭围网管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有严格的标准,都具有一线二线的通关特征;都具备保税功能,即对区内的货物实施保税。法律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区内)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第五条 区内与境内区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服务贸易项下交易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之间的交易,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第七条 区内与境外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机构应当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区内与境内区外,以及区内机构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机构、境内区外机构应当按规定填报境内收付款凭证。第六条 区内机构采取货物流与资金流不对应的交易方式时,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银行应当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监管物件的不同,海关监管分为运输工具监管、货物监管、和物品监管三大体系,每个体系都有一整套规范的管理程式与方法。监管是海关最基本的任务,海关 的其他任务都是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这种贸易方式主要有申报、查验、征税、放行四个环节,海关对其的监管也是由此四个环节展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五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海关负责口岸和其他海关监管区的常规监管,依法查缉走私和实施后续监管。海警机构负责查处海上走私违法行为。海南省负责全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非设关地的管控,建立与其他地区的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境外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之间,人员、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等均需从口岸进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依法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制度,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人员流动风险防控制度,建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与防控救治机制,保障金融、网络与数据、人员流动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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