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苏州公积金比例如下:1、对于苏州地区的各级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而言,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各为12%;2、对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来说,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各为8%到1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往往是一体的,但基数的调整相对于比例更频繁,基数缴存上限与当地平均工资相关。从7月1日开始,全市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发生变化,每月缴存基数调整到最高2万元,同比度最多可增加1900元。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万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原则上不低于全市各地社保缴费基数。法律依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最高限额的调整方案由公积金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拟订,报市批准后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应当相同。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根据苏州市官网公布的数据,得出以下数据: 公积金按照3030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030×8%=243元个人:3030×8%=243元。 五险一金交多少=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为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有些地区缴费基数下限以上年度最底工资为标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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