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当受案正常送达传票后,对方当事人不出庭的,可再次传唤,如经两次以上正常传唤程序,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仍然拒不出席的,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并且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应诉答辩的,但经人民依法查明的,当事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人民会依法准予离婚。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种观点: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可能判离婚。具体如下:1、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可能会判离,也可以会不准予离婚。具体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应诉答辩的,但经人民依法查明的,当事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人民会依法准予离婚。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2、在规定的开庭时间内,离婚案件的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依法缺席判决,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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