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苏州公积金比例如下:1、对于苏州地区的各级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而言,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各为12%;2、对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来说,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各为8%到1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往往是一体的,但基数的调整相对于比例更频繁,基数缴存上限与当地平均工资相关。从7月1日开始,全市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发生变化,每月缴存基数调整到最高2万元,同比度最多可增加1900元。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万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原则上不低于全市各地社保缴费基数。法律依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最高限额的调整方案由公积金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拟订,报市批准后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应当相同。
第3种观点: 苏州市公积金缴纳标准具体如下::1、苏州市在职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具体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2、最高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苏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3年苏州全市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31600元。职工月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照最高限额计算,低于最高限额的根据实际情况计算;3、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如果实际工资确实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经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进行调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到期未调整的,且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调整为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4、缴纳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按以下标准执行: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工资基数应与社保缴费基数一致,缴存比例的上下限按照缴存规定执行。自由职业者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500元/月,最高月缴存额为5000元/月。5、调整后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23年7月起执行,对于2023年7月至调整当月期间少缴的由单位补足。公积金提取的方式具体有:1、购房提取。这种方法提取公积金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全额提取即可;2、住房贷款提取。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如果目前有需要偿还的房贷,可以按照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3、利用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现在有许多地区都已经实行了这样的规定,如果是在职职工租房,可以利用租房合同来提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但是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也会有限额,公积金的提取金额要在自己一年所支付的房租金额之内。但是如果想要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仅靠租赁房屋的方式来提取还是不够的;4、房屋装修提取。房屋装修或者老房子改造等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在提供自己与装修公司的装修委托合同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之后,就可以提取。具体所需材料,公积金办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会提前告知;5、判决提取公积金。综上所述,苏州市最高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苏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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