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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在快递途中被损坏,谁来承担举证责任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价快递:保价快递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未保价快递: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依据:《邮》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流公司未成功完成运送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付金额应该按照货物损失程度决定,如果货物损失低于双倍运费,则按实际损失支付;而若货物损失超过双倍运费,也可主张要求物流公司支付超出部分的金额。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第3种观点: 若是在快递运输过程中,出现快递损坏的,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可以向快递公司索要赔偿。若是在快递签收后,打开包裹发现快递损坏的,是商家的责任,应该跟商家协商,要求其赔偿损失。一、快递损坏如何处理,怎么赔偿? 快递公司在运输中,损坏了快件,责任是快递公司。买家可以联系卖家要求重新发货,而卖家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未保价邮件受损按邮资三倍赔偿。如果消费者及卖家都能提供出打包 前、拆包装前货物完好的证明,货物损坏应由快递公司承担。如果是卖家问题导致的,买家退货后,卖家退款,由卖家应该承担运费。 发现快递破损,首先拍照并通知商家或快递公司。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 收派员应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做签收,快递服务组织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开箱验货后出现短缺、破损等情况,可以采取退回或让快递业务员写书面材料证明、拍照,并立即打电话通知商家或快递公司客服人员。 发现快递破损,可以拒签。如果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外包装破损,导致物品丢失和缺少,责任在于快递公司。快递发现后会给卖家留言,后面的事由卖家和快递公司沟通就行,这部 分损失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二、快递公司丢失快件去哪投诉? 不同快递公司投诉方式不同,如果联系快递公司无果,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进行投诉,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 法律依据:根据《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第六条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登陆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消费者向市(地)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诉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在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应当有专人值守“12305”申诉电话,保证消费者申诉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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