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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居住证变更办理材料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申请办理居住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具体办理事宜,请与居住地派出所联系。【法律依据】:《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根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申领、使用居住证,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第五条 区县(自治县)应当加强对居住证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市机关负责居住证制作以及指导全市居住证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签注及相关管理工作。市、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教育、、民政、司法行政、人力社保、国土房管、卫生计生、工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办理暂住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1.有效身份证明是指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居住住所证明是指租房合同、工厂或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二、领居住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2.2张1寸彩色登记照;3.居住地住址、就业或就读证明(复印件);4.《居住证申领登记表》;5.暂住登记凭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3种观点: 重庆办理居住证流程如下:1、外地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居住证》,房主户口簿或身份证,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2、《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作废。《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居住证》;3、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居住证》交回派出所。外地人员遗失《居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居住证办理材料: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居住证的时候么,身份证是一个必要要准备的证件。所以,一定要有身份证。不然居住证就没法正常办理了。同时,一寸的个人照片不能少,一般都要准备3-4张;2、数码回执照。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是要到正规的数码照相馆去办理数码回执的;3、居住证申请表格。一般情况下,申请居住证时,部门是会要求填写一个申请表的,上面会有很多你得基本信息和其他的,只要如实填写就可以了。居住证申领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1、已经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了居住登记,登记时间已满半年;2、应当在居住地实际连续居住;3、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申请居住证普遍需要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证办理流程逐渐简化。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暂住人员办理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在有效期内;2、跨区、县(自治县)变动暂住地址;3、办理居住证以后,不管是跨区县住址变动,还是区县内换小区、换单元,只要是住址发生变动的,都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证明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第五条 县级以上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持原来的居住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照片,到原发证机关去申请即可。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1、暂住人员办理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在有效期内;2、跨区、县(自治县)变动暂住地址;3、办理居住证以后,不管是跨区县住址变动,还是区县内换小区、换单元,只要是住址发生变动的,都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证明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第五条 县级以上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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