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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几种适用方式对罚金数额规定有哪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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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单科式;2、复科式;3、并科式;4、复合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罚金,是人民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罚款是指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即处罚违法者以一定数量的金钱。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它不需经人民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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