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被结合之罪具有构成要件,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罪;(2)结合之罪具有对应性、稳定性、可分离性和整体性、统一性、性;(3)结合犯形成的关联性和法定性;(4)结合犯动态的动态实际构成特征,结合犯必须以数个性质各异且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触犯由原罪结合而成的新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特征;2.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3.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 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的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犯罪,有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两种。直接故意犯罪,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犯罪。如某甲想杀死某乙,用刀刺向某乙的心口,某甲明知这种行为必然导致某乙死亡,但某甲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某甲的这种行为就是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行为发生。如某甲欲毒杀其妻某乙,在其饭碗中投毒,某甲明知其妻在吃饭时可能会喂孩子吃饭而毒死孩子,但某甲毒杀其妻心切,放任可能毒死其孩子的结果发生。对于某乙,某甲是直接故意犯罪,而对于孩子,某甲则是间接故意犯罪。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都是故意犯罪,都将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故意犯罪是对危害结果的积极追求,至少是不反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其社会危害性较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构成要件、共同要件和选择要件。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可以将犯罪构成要件分为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或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与所有犯罪的共同要件或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在认定犯罪中的作用,可以将犯罪构成要件区分为具体构成要件、共同要件和选择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有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主体是实施犯罪的人;主观方面是犯罪主体的心理状态;客观方面是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而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规定的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的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诸事实特征。即罪构成的要素。苏联、中国等国刑法理论中的概念。在法系刑法中,无此概念,与此相类似的概念是犯罪成立要件,而犯罪成立要件与构成要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参见“犯罪成立要件”和“犯罪构成”。在英美法系刑法中,也无此概念,与此相类似的概念是犯罪要件,参见“犯罪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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