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在出现了交通事故之后,交警会对于责任事故进行认定,并且对于财产和其他损失了再做出一个估算,由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来进行赔付。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不需要首先由个人进行赔付的,现在的车辆一般会有交通强制保险以及个人给车辆上的其它保险,在出事之后,保险公司会首先进行赔付。保险公司会在自己的理赔围之内赔偿。对于受害者的车辆进行损失赔偿,只有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外的部分才需要个人承担,这个时候个人的压力就已经减少了很多。2.更何况不是所有的车辆损坏都需要照原价赔偿的,在一般的民事行为当中,首先是要恢复原状,其次才是损失赔偿。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当中恢复原状,也就是修车,如果能把车辆修复到原来的样子的话,就不需要对车辆本身进行赔偿了,那么修车的费用总是比赔车的费用要小很多。这个时候个人需要承担的范围也就小了很多。通常来讲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除此之外,个人支付修车的费用在这之后很少就出现了赔不起的情况。3.当然,如果车辆损坏非常严重,甚至是没有保险,需要全部由个人承担的话,就会出现撞了车之后赔不起对方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也是可以想一定办法的,例如不需要一次性的还清,可以按月向对方进行支付,就像分期付款一样,慢慢的把这个钱还清。如果对方觉得不满意的话,可以向提起诉讼,会在认定财产的基础上对财产进行强制的执行,也就是说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强制划到对方名下来赔偿这个费用,不过当自己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以供强制执行的话,就可以先把这个钱欠着,等自己什么时候有钱了再进行偿还。当然了,在交通事故之后,并不一定要全部按照交警部门所给出的赔偿金额来进行赔付,双方是可以来协商的。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实在赔不起的话可以协商来解决,一方如果能够降低金额或者是直接免除金额的话,那就最好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按照上述的分期付款,或者是先拖着不还,等什么时候有钱了再还的方法来进行解决。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在购买车辆之后一定要给车辆上交通强制保险,以免再出现的事故之后自己所承担的部分太多而导致了上述这种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3种观点: 被车撞了对方不赔钱的处理方法如下: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2、向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3、委托交通事故律师起诉,由律师处理全部事务。出了车祸如何处理1、关掉引擎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2、保护好现场,亮起危险警告灯;3、迅速估计现场情况;4、切勿移动受伤者;5、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6、需要求救时,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边的移动电话;7、如事故发生时有目击者,要立即记下目击证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8、包括车款、出厂年份、车牌号码及有效日期;9、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10、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上人员应当立即下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1种观点: 一、被车撞怎么索赔1、被车撞的索赔方式如下:(1)双方可以协商解决;(2)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起诉,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3)如果有保险,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事故当事人需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案;2、交通部门现场勘查,收集证据;3、交通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4、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时,向人民起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在出现了交通事故之后,交警会对于责任事故进行认定,并且对于财产和其他损失了再做出一个估算,由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来进行赔付。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不需要首先由个人进行赔付的,现在的车辆一般会有交通强制保险以及个人给车辆上的其它保险,在出事之后,保险公司会首先进行赔付。保险公司会在自己的理赔围之内赔偿。对于受害者的车辆进行损失赔偿,只有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外的部分才需要个人承担,这个时候个人的压力就已经减少了很多。2.更何况不是所有的车辆损坏都需要照原价赔偿的,在一般的民事行为当中,首先是要恢复原状,其次才是损失赔偿。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当中恢复原状,也就是修车,如果能把车辆修复到原来的样子的话,就不需要对车辆本身进行赔偿了,那么修车的费用总是比赔车的费用要小很多。这个时候个人需要承担的范围也就小了很多。通常来讲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除此之外,个人支付修车的费用在这之后很少就出现了赔不起的情况。3.当然,如果车辆损坏非常严重,甚至是没有保险,需要全部由个人承担的话,就会出现撞了车之后赔不起对方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也是可以想一定办法的,例如不需要一次性的还清,可以按月向对方进行支付,就像分期付款一样,慢慢的把这个钱还清。如果对方觉得不满意的话,可以向提起诉讼,会在认定财产的基础上对财产进行强制的执行,也就是说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强制划到对方名下来赔偿这个费用,不过当自己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以供强制执行的话,就可以先把这个钱欠着,等自己什么时候有钱了再进行偿还。当然了,在交通事故之后,并不一定要全部按照交警部门所给出的赔偿金额来进行赔付,双方是可以来协商的。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实在赔不起的话可以协商来解决,一方如果能够降低金额或者是直接免除金额的话,那就最好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按照上述的分期付款,或者是先拖着不还,等什么时候有钱了再还的方法来进行解决。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在购买车辆之后一定要给车辆上交通强制保险,以免再出现的事故之后自己所承担的部分太多而导致了上述这种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3种观点: 撞了车,主要会产生三类费用,1.修车费,2.交通费和误工费,3.贬损费。修车部分:这要看对方有没有买三者险,如果买了,保险公司会承担修车的费用。如果没有保险,那么,就由对方承担费用。其次,是误工费和交通费: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贬损费:目前支持交通费和误工费的赔偿,但贬损费方面,基本得不到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第1种观点: 交通事故造成车内物品损失的,按物品损坏时的实际价值赔偿。首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过限额部分由责任人承担。实践中,发生车祸事故后当事人想要报保险的,要按以下程序进行:1、及时报案车祸属于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该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2、协助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3、提交索赔单证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1)出险通知书;(2)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3)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4)全车失窃须另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必备单证;(5)涉及的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须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6)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索赔单证等材料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5、领取赔款按规定,保险公司从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车内物品损坏的,财产损失依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首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过限额的,超出部分由责任人承担。一、起诉交通事故的程序和费用怎么走?(一)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三)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四)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第2种观点: 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后,如果借车是得到车主允许就可以得到保险理赔。当然不足部分则是需要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对事故有过错的,也要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因两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承担主要责任,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的,是引发交通的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因两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违章行为,且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负同等责任。【个人建议】对于借用的车辆,驾驶员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如果是车主同意出借的,由车主和借用人作为赔偿主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车主所雇用的驾驶员未经车主同意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借用人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借用人和车主所雇用的驾驶员共同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责任。对于纯粹以营利为目的的租车公司的租车行为,因出租人和租用人都是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归属人,故应由双方连带承担赔偿责任,且应以出租人为主,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的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要说损失财物的归属,应当归支付赔偿金的单位或个人。如果是保险公司支付的则应当归保险公司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六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1种观点: 一、被车撞怎么索赔1、被车撞的索赔方式如下:(1)双方可以协商解决;(2)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起诉,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3)如果有保险,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事故当事人需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案;2、交通部门现场勘查,收集证据;3、交通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4、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时,向人民起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在出现了交通事故之后,交警会对于责任事故进行认定,并且对于财产和其他损失了再做出一个估算,由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来进行赔付。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不需要首先由个人进行赔付的,现在的车辆一般会有交通强制保险以及个人给车辆上的其它保险,在出事之后,保险公司会首先进行赔付。保险公司会在自己的理赔围之内赔偿。对于受害者的车辆进行损失赔偿,只有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外的部分才需要个人承担,这个时候个人的压力就已经减少了很多。2.更何况不是所有的车辆损坏都需要照原价赔偿的,在一般的民事行为当中,首先是要恢复原状,其次才是损失赔偿。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当中恢复原状,也就是修车,如果能把车辆修复到原来的样子的话,就不需要对车辆本身进行赔偿了,那么修车的费用总是比赔车的费用要小很多。这个时候个人需要承担的范围也就小了很多。通常来讲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除此之外,个人支付修车的费用在这之后很少就出现了赔不起的情况。3.当然,如果车辆损坏非常严重,甚至是没有保险,需要全部由个人承担的话,就会出现撞了车之后赔不起对方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也是可以想一定办法的,例如不需要一次性的还清,可以按月向对方进行支付,就像分期付款一样,慢慢的把这个钱还清。如果对方觉得不满意的话,可以向提起诉讼,会在认定财产的基础上对财产进行强制的执行,也就是说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强制划到对方名下来赔偿这个费用,不过当自己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可以供强制执行的话,就可以先把这个钱欠着,等自己什么时候有钱了再进行偿还。当然了,在交通事故之后,并不一定要全部按照交警部门所给出的赔偿金额来进行赔付,双方是可以来协商的。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实在赔不起的话可以协商来解决,一方如果能够降低金额或者是直接免除金额的话,那就最好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按照上述的分期付款,或者是先拖着不还,等什么时候有钱了再还的方法来进行解决。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在购买车辆之后一定要给车辆上交通强制保险,以免再出现的事故之后自己所承担的部分太多而导致了上述这种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3种观点: 撞了车,主要会产生三类费用,1.修车费,2.交通费和误工费,3.贬损费。修车部分:这要看对方有没有买三者险,如果买了,保险公司会承担修车的费用。如果没有保险,那么,就由对方承担费用。其次,是误工费和交通费: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贬损费:目前支持交通费和误工费的赔偿,但贬损费方面,基本得不到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在驾驶中违章的话,应当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2种观点: 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后,如果借车是得到车主允许就可以得到保险理赔。当然不足部分则是需要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对事故有过错的,也要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因两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承担主要责任,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的,是引发交通的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因两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均存在违章行为,且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负同等责任。【个人建议】对于借用的车辆,驾驶员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如果是车主同意出借的,由车主和借用人作为赔偿主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车主所雇用的驾驶员未经车主同意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借用人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借用人和车主所雇用的驾驶员共同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责任。对于纯粹以营利为目的的租车公司的租车行为,因出租人和租用人都是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归属人,故应由双方连带承担赔偿责任,且应以出租人为主,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的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在驾驶中违章的话,应当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1种观点: 被车撞了对方不赔钱的处理方法如下: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2、向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3、委托交通事故律师起诉,由律师处理全部事务。出了车祸如何处理1、关掉引擎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2、保护好现场,亮起危险警告灯;3、迅速估计现场情况;4、切勿移动受伤者;5、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6、需要求救时,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边的移动电话;7、如事故发生时有目击者,要立即记下目击证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8、包括车款、出厂年份、车牌号码及有效日期;9、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10、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上人员应当立即下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2种观点: 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保险公司一般只垫付一万块钱的医药费。民事纠纷中,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会终止执行。只要不是终止执行的情形,申请人之后发现对方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通知执行。如果对方有工资,也可以申请执行对方的工资。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第3种观点: 对方撞了当事人的车不赔偿,可以请求机关交管部门调解或者另一方当事人直接到人民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下操作:1、报案,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交警大队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3、收集证据,双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就很可能涉及诉讼;4、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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