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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丧葬费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2023年去世丧葬费标准如下:1、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申请丧葬费需要的资料如下:1、必须由死亡人员的第一法定继承人来办理;2、参保人及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参保人及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火化证(第一联及第三联)原件;5、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退休死亡需提供待遇证原件;7、未退休死亡人员最后交费为单位参保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是否领取丧葬抚恤费的证明;8、未退休死亡人员的缴费手册及个人历年缴费;9、未退休死亡人员的法定继承人需提供属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丧葬费流程如下: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亲属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申请人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这时候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4、工作人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然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综上所述,丧葬费的标准是根据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再乘以6个月来计算。丧葬费是由逝者的直系亲属来领取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直系亲属,那么就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丧葬费的领取需要按照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领取对象还有不同的时间确定不同的金额,丧葬费不可以立遗嘱,因为这不是死者的财产,因此无权对该财产做处理,丧葬补助金为半年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2种观点: 丧葬费2021年9月1日最新标准是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遗属费)等三项待遇。其中,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企业所在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企业职工,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者因工死亡的,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新标准,是按照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次性抚恤金,2021年9月1日后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去世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在职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数来确定发放月数。具体计算方式根据缴费年限来定最高发放月数,最低9个月,缴费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一年,多发一个月,上限最高24个月。根据领取基本养老金年数扣减,每多领一年,减少一个月,但是依然保底9个月;若是老人的个人养老金没有领取完,遗属就能继承余额,并申请领走。【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3种观点: 2022年企业丧葬抚恤待遇已调整,并取消了遗属生活补助。一、原因:1、到了2022年,企业在职和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算法已全面更新,并且是全国各地统一的普调,不过限定人员范围是“因病和非因公去世”,但是在这个算法全面更新的时候,有一项重要的补助也悄然不再发放了,相当于说是被取消了,就是参保人的遗属和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2、参保企业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去世,原本是可以领取五笔待遇的,凡是参保的企业职工,不管是在职上班还是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原本是有五项待遇可以发放的,分别如下:(1)丧葬补助金;(2)丧葬抚恤金;(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4)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5)遗属生活补助;但是注意:上面的这五笔钱,如果退休了十年之后,第三笔钱往往就没有了,第四笔钱如果花光了也是没有的,然后第五笔钱“遗属生活补助”在2022年已经被取消了。2022年,企业丧葬补助费是发放:2×本省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如以2022年的浙江省为例、第一笔丧葬费算出来大概是一万多块钱,广东和江苏省这笔钱算出来快接近1万块钱;因此取消了遗属补助后,2022年参保企业职工去世之后,其实只能领到上述的前四笔钱了。二、遗属补助的概念:1、关于去世的企业职工的遗属补助,最早在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中有相关规定,所以1951那个时候丧葬抚恤金还叫做救济金。2、直到1957年改称一次性抚恤金——与现在最大的不同是,现在的丧葬抚恤金都是由全国社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当于说是国家在发钱,但是当时由于没有全国社保统筹基金(因为,我国是1992年左右才建立职工保险制度的),所以只能由单位发放,但是各类企业单位实力不同,因此有些效益不太好的单位,甚至会发不出来或者没按时落地,相当于说在早年,企业的丧葬待遇有些地方没有形成统一的发放规范的。3、所以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多半是在大型国企、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内的人员才会有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所以那个时候的状态,还没有做到全国统一。4、后来1992年左右终于建立了社保制度,企业职工开始参保和缴费了,退休了还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也能够享受养老保险相关的待遇,其中丧葬费和抚恤金就属于其中的两项——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存在地域之间不平衡的差异,因此各个地区对于这两项金额规定也不太一样,有的地方直接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了、就落实得较为顺畅,但是有的地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还是由退休的原单位支付,因此一些地方还是存在无法落地、无法按时支付到位的问题。5、此时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可以说各地区算法差异很大,不少地方是使用的一口包干价,还有的地方多、有的地方少,而且当时参保人员去世后,还有一个遗属补助,相当于说是给参保人的家人保障生活的——这笔钱有多少呢?各地金额也有较大差异,比如山东曾经对企业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每人每月发130元,后来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发230元、非农业是发280元,后来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是根据不同生活水平的地区分为三个档次430元、480元和530元。上海市是570元,这笔钱各地金额不同、发放的钱也不算高、缺乏统一口径。三、遗属补助费取消的时间及新算法:1、鉴于之前各地参差不齐的丧葬抚恤待遇,所以在2021年9月份的时候迎来重大改革,国家统一了各地的企业丧葬抚恤待遇的算法,除了上述的丧葬补助费以外,一次性抚恤金挂钩了本省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一定的计发月数发放,并且同时也取消了遗属的生活补助费。2、因为按照新算法,养老保险缴费工龄越长、去世时间越早、领过养老金的时间越短、所在地区经济较发达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金额就偏高;反之,工龄越短、领过养老金的年份数越多,去世的时间越晚,相对的抚恤待遇就偏低。3、这一轮丧葬抚恤待遇新改革,是从去年2021年9月1号起就开始全国普遍调整执行了,2022年已经是生效的了,大家要注意时间节点了——虽说2022年已经取消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但是有些地区丧葬补助费比之前的一口价金额明显提高了,但若是遗属真的生活非常困难的,还是可以去申请相关的低保补助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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