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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记妻子名字离婚怎么办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离婚时要注意配偶是否转移或隐藏家庭存款,可查银行流水和消费记录,保存证据。如果配偶声称花光了存款,需出示消费凭证,否则可向起诉。若配偶转移或侵占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还可再次分割财产。法律分析离婚时,如果配偶声称已经把名下存款花光了,不能仅仅听从对方一面之词。可以查看消费记录和银行流水,以确定是否有转移家庭存款的情况。如果一个家庭的收支差额过大,可能存在转移存款的情况,因此可以打印全部银行卡的流水,并保存证据,以找到存款的去向。如果配偶声称存款已经花完,可以让其出示消费凭证。如果没有真凭实据,可以向当地起诉。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方可以被判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2种观点: 离婚个人名下存款归个人处理如下:1、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一般是以余额为准,对于一方请求调查取证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是查询存款余额,除非当事人的申请明确要求打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2、如果从存取款明细账中可清楚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可根据案情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必拘泥于存款余额。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相关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相关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离婚时对方表示名下存款花光了的,当事人可以让配偶出示消费凭证,如果没有真凭实据,那么当事人可以向当地起诉。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当事人发现配偶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 离婚时对方表示名下存款花光了的,当事人可以让配偶出示消费凭证,如果没有真凭实据,那么当事人可以向当地起诉。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当事人发现配偶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时把存款取走谎称花了属于转移夫妻或挥霍共同财产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3种观点: 离婚时,不能轻信对方花光共同存款的说法,可以查消费纪录和银行流水,确定是否有转移存款的情况。如果配偶没有消费凭证,可以向起诉。在离婚时,如果一方隐藏或侵占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法律分析离婚时,若配偶声称名下存款已被花光,不能仅听取对方的一面之词。可以查阅消费记录和银行流水,以确定是否存在家庭存款转移的情况。如果一个家庭的收支差额过大,很可能存在转移行为,因此建议打印全部银行卡的流水并保存证据,以查明存款去向。若配偶声称存款已花完,可要求其出示消费凭证,若无法提供真实凭据,可向当地提起诉讼。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若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该方在分割时可能会被判少分或者不分。若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存在上述行为,可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时存款在女人名下,可以双方先行协议分割共同财产,若是协议不成可以由人民根据事实情况判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婚前存款,这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处理;2、如果婚前存款与婚后收入混同无法分清,则离婚时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一般情况下, 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至银行调取。而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在离婚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调查对方的存款: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的,但具体知道哪家银行开的户,一般也可以查询到储蓄信息。如果需要走正当的途径的,则可以通过开具的调查令或申请调查。不过,在某些地区,很多银行会拒绝律师持出具的调查令进行存款调查。通过调查公司查询对方的存款。对于想要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调查的,还是慎重。因为,调查公司的地位在法律上还有争议,有的可能就对调查公司调查的结果不予认可。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前查清对方存款的方式如下: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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