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司法拍卖可不可以撤销

司法拍卖可不可以撤销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协商取消。1、人民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在拍卖日之前,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拍卖停止;2、其他情形下,被执行人无权阻止,拍卖后,也不存在被执行人反悔的问题,但被执行人本人也可以参加竞拍;3、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可以重新拍卖。4、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二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或者汇入人民指定的账户。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问题是对方不一定同意,对方也会担心您卖了之后不还钱反而把钱转移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协商取消。1、人民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在拍卖日之前,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拍卖停止;2、其他情形下,被执行人无权阻止,拍卖后,也不存在被执行人反悔的问题,但被执行人本人也可以参加竞拍;3、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可以重新拍卖。4、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二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或者汇入人民指定的账户。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协商取消。1、人民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在拍卖日之前,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拍卖停止;2、其他情形下,被执行人无权阻止,拍卖后,也不存在被执行人反悔的问题,但被执行人本人也可以参加竞拍;3、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可以重新拍卖。4、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二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或者汇入人民指定的账户。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司法拍卖不同于一般网络购物,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不可以随意反悔的,竞买人如有意在网上司法拍卖平台上竞买诉讼资产,务必要在竞拍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拍卖须知》、《拍卖公告》、《标的物介绍》等相关材料,参与现场看样,对竞拍物有充分的了解,并进行一定的心理价位预估后,再参与竞买,切忌盲目跟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决生效以后不可以撤诉。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撤回拍卖委托:(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撤回拍卖委托: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协商取消。1、人民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在拍卖日之前,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拍卖停止;2、其他情形下,被执行人无权阻止,拍卖后,也不存在被执行人反悔的问题,但被执行人本人也可以参加竞拍;3、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可以重新拍卖。4、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二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或者汇入人民指定的账户。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司法拍卖不同于一般网络购物,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不可以随意反悔的,竞买人如有意在网上司法拍卖平台上竞买诉讼资产,务必要在竞拍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拍卖须知》、《拍卖公告》、《标的物介绍》等相关材料,参与现场看样,对竞拍物有充分的了解,并进行一定的心理价位预估后,再参与竞买,切忌盲目跟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决生效以后不可以撤诉。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撤回拍卖委托:(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撤回拍卖委托: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执行案件没有执结,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和解,拍卖,所以,拍卖房产是可以和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人民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用拍卖的方式;如果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2、变卖一般适用于金银、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存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对于不动产及其他财产首先应当选择拍卖,而不是变卖。3、人民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且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变卖物品的价格可以不经过评估及拍卖程序,由双方当事人及有关权利人对拟变卖物品的价格进行约定,或者参照当地的市价。4、对于流拍的,动产可以再降价进行一轮拍卖,不动产可以再降价进行二轮拍卖,且每次降价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变卖物品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最低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的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条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执行案件没有执结,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和解,拍卖,所以,拍卖房产是可以和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执行案件没有执结,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和解,拍卖,所以,拍卖房产是可以和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人民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用拍卖的方式;如果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2、变卖一般适用于金银、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存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对于不动产及其他财产首先应当选择拍卖,而不是变卖。3、人民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且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变卖物品的价格可以不经过评估及拍卖程序,由双方当事人及有关权利人对拟变卖物品的价格进行约定,或者参照当地的市价。4、对于流拍的,动产可以再降价进行一轮拍卖,不动产可以再降价进行二轮拍卖,且每次降价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变卖物品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最低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的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条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执行案件没有执结,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和解,拍卖,所以,拍卖房产是可以和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执行案件没有执结,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和解,拍卖,所以,拍卖房产是可以和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人民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用拍卖的方式;如果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2、变卖一般适用于金银、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存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对于不动产及其他财产首先应当选择拍卖,而不是变卖。3、人民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且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变卖物品的价格可以不经过评估及拍卖程序,由双方当事人及有关权利人对拟变卖物品的价格进行约定,或者参照当地的市价。4、对于流拍的,动产可以再降价进行一轮拍卖,不动产可以再降价进行二轮拍卖,且每次降价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变卖物品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最低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的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条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执行案件没有执结,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和解,拍卖,所以,拍卖房产是可以和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问题是对方不一定同意,对方也会担心您卖了之后不还钱反而把钱转移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问题是对方不一定同意,对方也会担心您卖了之后不还钱反而把钱转移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买受人办理出了自己的房产证后,就能再次买卖。在自卖的程序中,原房主还是房子的卖家,但在法拍过程中,法拍房将属于银行,房主将不参与房子的出售,但销售法拍房不是通过银行来进行的 ,而是以信托拍卖的形式在当地的进行的。房屋权属可能存在某种瑕疵,如未交齐土地出让金;没有房产证(或暂未办理,或无法办理);未交清物业费、取暖费;房屋里面带有租客等等情况,如果参加竞买,这些东西要由竟买人自行承担和解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司法拍卖中,即便竞买人已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但若执行没有送达拍卖成交裁定,强制拍卖程序即没有结束,竞买人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也不能发生财产权利转移的效力,执行有权撤销该拍卖程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协商取消。1、人民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在拍卖日之前,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拍卖停止;2、其他情形下,被执行人无权阻止,拍卖后,也不存在被执行人反悔的问题,但被执行人本人也可以参加竞拍;3、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可以重新拍卖。4、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二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或者汇入人民指定的账户。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判决生效以后不可以撤诉。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撤回拍卖委托:(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撤回拍卖委托: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