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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定期存款怎么办?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看资金的来源。以下财产若有证据证明,即使在夫妻共同银行账户中,仍应排除夫妻共同财产:(1)因工作需要,暂时存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资金;(2)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转账或代为理财时暂时存入账户中的资金;(3)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出让所得资金在婚后存入的。2、看资金流水交易明细。法官在处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时。一般以余额为准,对请求调查对方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查余额,除非明确申请调取对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如果从明细中可以清楚地证明对方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仅仅拘泥于账户余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定期存款处理方法有:1、双方协商处理,婚前的定期存款属于个人,婚后的定期存款可以双方平分;二、向申请分割,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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