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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成都失业金领取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成都失业金领取条件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失业补助金申领标准:1、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还没有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是按照每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一半去进行发放的;2、对于因为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也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也是按照保险金一半去发放;3、对于参保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按照20%的失业保险金去进行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的资料:1、终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文件(原件);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3、档案托管证明;4、档案托管机构行政介绍信;5、档案托管机构经办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6、托管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综上所述,成都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一共有四条。只有同时满足了这四条才能够享受到成都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2种观点: 成都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如下: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条件: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自2020年3月5日起,成都市失业金申领期限已取消60日。标准:1、失业前最后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为成都市。2、申报时不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3、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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