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租房不履行合同该怎么办理

租房不履行合同该怎么办理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不想履行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2种观点: 没有租房合同不给房租的解决办法如下:1、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缴纳拖欠的房租:(1)按照规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2)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2、按照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可以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4、如果协商不成,并且有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证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租客在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的,后因租客原因不想租赁房东房屋的,应与房东协商解除租房合同,请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租客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房东支付相应违约金。如与房东协商不成,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提起诉诉,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