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 社会保险法 》规定:“下列 医疗费用 不纳入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 工伤保险 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这里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限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是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内。各个地方出台的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集体办法中,对于 医保 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都有更加详细的列举,可以供参保人查考。 《社会保险法》第30条第1款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1、正常参保缴费; 2、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 3、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目录范围; 4、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起付线:就是医保的报销门槛,分为门诊(包括普通门诊和特殊门诊)、住院和大病医保。1、报销条件:①就一般个人而言,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2、报销流程:①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医保窗口办理;②受理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③审查批准后,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医保报销的前提条件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2、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3、到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4、备齐原始:普通门诊,急诊费用个人现金支付,造成的医疗费用要在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之内。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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