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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多少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种观点: 几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如下:1、五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2、十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3、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扣留驾驶证后怎么恢复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2、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3、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2种观点: 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几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1、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还会被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刑事责任是判处一至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是什么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第3种观点: 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多少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1、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如下:(1)五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2)十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3)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饮酒扣留驾驶证后怎么恢复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2、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3、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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