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住证签注成功即表示立马生效,收到签注成功通知或者查询到签注已经成功,表明居住证签注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居住证续签时间是以签发日期为准,而不是看签注日期的。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南京市的居住证需要材料或证件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2、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3、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具体收费办法由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目前处于过渡时期,在新证卡体样式、换领程序、收费标准等出台之前,所有居住证的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2种观点: 居住证办理需要条件如下:1、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收入,并持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2、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并可以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3、外来人口在居住地在居住地连续就读的;4、外来人口在居住地有缴纳社保,纳税满一年以上的。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个人办理居住证流程是什么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受理单位填写《居住证申请表》;2、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证明和其它相关申请材料;3、受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合格之后取得居住证领取凭证;4、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居住证领取凭证领取居住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民需要在现居住地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居住证。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受理中心进行办理。办理时需提供相关的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1.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的材料:(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衍生问题:居住证办理需要多久?办居住证要半个多月的时间。办理居住证首先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并携带能够证明其在长期居住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房屋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经商、就学证明等的其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先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住证签注成功即表示立马生效,收到签注成功通知或者查询到签注已经成功,表明居住证签注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居住证续签时间是以签发日期为准,而不是看签注日期的。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住证签注成功即表示立马生效,收到签注成功通知或者查询到签注已经成功,表明居住证签注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持南京居住证可享“市民待遇”包括:1.教育:子享义务教育,参加中高考;2.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3.就业:参与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4.证件:换、补领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等等;5.法律:享受法律援助;6.驾车:办驾驶证、机动车登记;7.社保:参加社保;8.计生:办理生育服务证;9.住房: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10.荣誉: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11.待遇: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2种观点: 一、南京暂住证办理需要哪些证件1、南京办暂住证需要以下证件:(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或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或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3)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二、办理暂住证有哪些用途1、按规定申请子女就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2、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职业资格考试、登记;3、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学习、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的鉴定;4、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和卫生防疫服务;5、参加市劳动模范、文明市民等光荣称号的评选;6、向有关部门申报科技成果并获认定、奖励及资助;7、按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入户手续;8、在暂住证有效期限内可凭暂住证进入特区,不需再办理边防证。
第3种观点: 南京市居住证的用处具体如下: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3、居住证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4、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参与居住地社区事务的权利。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且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关选举资格证明的,享有居住地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等车务手续;可以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赴、澳门、通行证及各类签注;6、居住证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的住房保障;7、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计划生育相关技术服务;9、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本市有关部门申报科技成果并获认定、奖励及资助;10、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注册);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11、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12、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待遇。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2种观点: 南京居住证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能够办下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办理南京居住证:1、居住半年以上的普通公民,并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的,可申领居住证;2、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在国外学习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后,到国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非本市户籍的留学人员;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外国籍人员;4、 国家、省、市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包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双创计划”、“创业南京人才计划”以及“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南京居住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有: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2、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五条 县级以上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住证持有人在在南京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点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注: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持证人可以持身份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或者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签注申请。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2种观点: 一、怎样办理居住证1、办理居住证流程如下:(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2)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3)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5)申办人携带有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等,现场给予办理。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二、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居住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办理签注手续。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微信办理居住证只需四步流程 1、如果您想要通过微信办理居住证,登陆并关注南京微信公众号、选择警务服务中户政服务栏目下的居住证办理板块、按提示如实填写相关身份信息、上传本人持身份证和房屋租凭合同的照片,只需4步就完成了居住证的微信办理。 2、实时掌握居住证的办理进度情况。通过微信办理居住证的居民,15日之内就可领取全省流通的居住证。期间,居民还能够实时登陆南京微信公众号查询居住证的办理进度情况。一旦证件制作完毕,南京会发送微信消息提示领证。 3、居住证微信办理是南京推出的又一项户政微警务服务工程,节约了居民的办事成本,缩短了居民的周期。南京将通过“互联网+”警务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多方便、实用的户政服务。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南京玄武区中山陵派出所:玄武区四方城3号;六合分局马鞍派出所:六合区马鞍街道汇集路99号;南京建邺区莲花派出所:建邺区中和路99号;南京栖霞区仙林派出所:栖霞区文枢东路11号;南京江宁区上坊派出所:江宁区东山街道润发路5号;南京浦口区建设派出所: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合北路1号等。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南京玄武区中山陵派出所:玄武区四方城3号;六合分局马鞍派出所:六合区马鞍街道汇集路99号;南京建邺区莲花派出所:建邺区中和路99号;南京栖霞区仙林派出所:栖霞区文枢东路11号;南京江宁区上坊派出所:江宁区东山街道润发路5号;南京浦口区建设派出所: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合北路1号等。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2种观点: 一、南京暂住证办理需要哪些证件1、南京办暂住证需要以下证件:(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或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或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3)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二、办理暂住证有哪些用途1、按规定申请子女就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2、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职业资格考试、登记;3、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学习、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的鉴定;4、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和卫生防疫服务;5、参加市劳动模范、文明市民等光荣称号的评选;6、向有关部门申报科技成果并获认定、奖励及资助;7、按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入户手续;8、在暂住证有效期限内可凭暂住证进入特区,不需再办理边防证。
第3种观点: 南京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提交材料;2、派出所受理;3、等待;4、领取证件。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如下:1、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2、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3、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4、以下三者满足其一:(1)稳定就业;(2)稳定住所;(3)连续就读。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持证人可以持身份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或者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签注申请。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办理签注手续。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住证续办,需要的材料有: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办理流程:持居住证及身份证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南京市的居住证需要材料或证件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2、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3、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具体收费办法由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目前处于过渡时期,在新证卡体样式、换领程序、收费标准等出台之前,所有居住证的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民需要在现居住地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居住证。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受理中心进行办理。办理时需提供相关的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1.办理居住证需要准备的材料:(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衍生问题:居住证办理需要多久?办居住证要半个多月的时间。办理居住证首先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并携带能够证明其在长期居住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房屋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经商、就学证明等的其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先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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