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非本市市民,通过全国通办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其他身份类别人员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通过网上预约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外省市居民时限可缩至10个工作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办理出入境证明需要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提交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 居民身份证 (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户口所在地 县(市)级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251900)周一至周六: 9:00—17:002、自贸试验区日京路38号周一至周六 9:00—17:003、浦东(张江)环科路999弄1号楼2楼(浦东国际人才港)周一至周六 9:00—17:004、浦东(惠南)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周一至周六 9:00—17:005、长宁(古北)古北路788号周一至周六 8:30—17:006、长宁(临空)金钟路999号 A座周一至周六 8:30—17:007、黄浦蒙自路701号周一至周六 8:30—17:008、徐汇南宁路999号徐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周一至周六 8:30—17:009、静安汉中路188号2楼周一至周六 8:30—17:0010、普陀大渡河路1913号周一至周六 8:30—17:0011、虹口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1楼周一至周六 8:30—17:0012、杨浦淞沪路605号周一至周六 8:30—17:0013、闵行中春路4099号周一至周六 8:30—17:0014、宝山宝杨路628号周一至周六 8:30—17:0015、嘉定永盛路1190号金钛怡和大厦底楼东周一至周六 8:30—17:0016、松江乐都西路867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 8:30—17:00周六 8:30—16:3017、金山蒙山北路585号周一至周六 8:30—16:3018、青浦华浦路500号周一至周六 8:30—16:3019、奉贤奉贤区望园南路1529弄1号B4楼周一至周六 8:30—16:3020、崇明鳌山路633号周一至周六 8:30—16: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外事部门签发。
第3种观点: 对于上海各区护照办理地点+联系电话汇总的内容上海市出入境机构地址及接待时间一览表单位接待室地址(电话)窗口受理时间本式通行证自助受理时间(仅限本市居民)电子港澳通行证自助受理时间(仅限本市居民)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周一至周六9:00~17:00周一至周六9:00~16:00当日取证2个工作日取证周一至周六9:00~17:00自贸试验区日京路38号周一至周六9:00~17:0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9:00~17:00浦东张东路1158号(丹桂路1059号)3号楼2楼周一至周六9:00~17:0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9:00~17:00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周一至周六9:00~17:0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9:00~17:00长宁古北路788号2号楼周一至周六8:30~17:0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8:30~17:00金钟路999号A座周一至周六8:30~17:0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8:30~17:00黄浦蒙自路701号(23036245)周一至周六8:30~17:0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8:30~17:00徐汇南宁路999号徐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周一至周六8:30~17:0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日0:00~24:00静安汉中路188号2楼(22176511)周一至周六8:30~17:0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8:30~17:00普陀大渡河路1913号(22049525)周一至周六8:30~17:0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8:30~17:00虹口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1楼周一至周六8:30~17:0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8:30~17:00杨浦淞沪路605号(22170246)周一至周六8:30~17:0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8:30~17:00闵行申北路3号(24063900/24062615)周一至周六8:30~17:0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8:30~17:00宝山宝杨路628号周一至周六8:30~17:0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8:30~17:00嘉定永盛路1190号金钛怡和大厦底楼东周一至周六8:30~17:0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8:30~17:00松江乐都西路867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六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六金山蒙山北路585号周一至周六8:30~16:3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8:30~16:30青浦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号(69714193)周一至周五8:30~11:30周六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五8:30~11:30周六奉贤奉贤区望园南路1529弄1号B4楼周一至周六8:30~16:3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8:30~16:30崇明鳌山路633号周一至周六8:30~16:30周一至周五当日取证周一至周六8:30~16:30
第1种观点: 护照办理所需材料主要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出入境大厅领取)、身份证(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出入境批准的其他材料。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不同用途的护照办理手续有所不同。 一、因私护照1、成人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1)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证明当事人的中国国籍、出生日期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4)护照照片3张。2、儿童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1)具有法律效力的儿童出生证明、父(母)子关系公证书或裁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儿童未加入驻在国国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双方护照、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4)护照照片3张;3、分照(指子女从其父或母护照中分出)(1)父或母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父或母、以及当事人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当事人出生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在国内出生)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出生证明(当事人在当地出生);(4)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5)当事人护照照片3张。4、因私护照换发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1)现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4)护照照片3张。5、因私护照补发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1)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报告(并注明当事人姓名、出生日期;原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能提供原持护照的复印件将方便护照的申请;(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4)护照照片3张;(5)第一次申请补照,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后即可发照;第二次申请补照,应在核实有关情况后晚三至六个月发照;第三次则应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一年以后予以补照。注:在遗失护照的临时出国人员,总领馆只为其补发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6、因私护照延期条件:护照即将期满但仍有空白页,应在护照期满前6个月内办理,每本护照最多可延期两次。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1)申请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延期申请表”一份;(4)护照照片1张。7、因私护照加注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1)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加注申请表”一份;(2)申请姓名加注的,须提供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3)姓名加注及减少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1张;近照加注及增加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2张。 二、因公护照1、因公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1)使领馆不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等手续;(2)使领馆报经国内发照机关同意后,可为常驻因公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等手续。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相关申请的要求。2、因公护照的补发(1)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2)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可为常驻国外的因公出国人员补发相应的因公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补发因私护照的要求。3、持因公普通护照劳务人员申办护照手续(1)自2002年4月1日起,新派出劳务人员改持因私普通护照,使领馆自即日起不再为劳务人员办理换发、补发及延期等因公普通护照手续;(2)2002年4月1日前已持用因公普通护照的劳务人员应继续使用现有护照直至有效期满,不必换发因私普通护照。如其劳务合同期限超过所持护照有效期,或者办理居留、签证需要,可申请换发因私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换发手续的要求;(3)劳务人员因公普通护照损坏或丢失,使领馆报经原发照机关核实其劳务人员身份和原持照情况后,可为其换发因私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补发手续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第七条,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规定。第, 外交、领事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护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务护照。前两款规定之外的公民出国执行公务的,由其工作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向外交部门提出申请,由外交部门根据需要签发外交护照或者公务护照。第九条,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签发办法、有效期以及公务护照的具体类别,由外交部规定。
第2种观点: 一、护照办理条件有哪些1、护照办理条件有四点。具体如下:(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2)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3)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4)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二、护照期限是多久护照期限是十年,护照持有人不满十六周岁的为五年。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第3种观点: 上海办护照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3、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5、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必要材料。出入境办理流程如下:1、领取出境申请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2、填写申请表。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资料,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并准备好符合要求的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4、缴费。申请人在递交完申请后须立即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收费处交费;5、办理时限。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各地不一,一般在10至15个工作日;6、领取护照。综上所述,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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