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国的行政区域分以下四级:1、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2、地级行政区,是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3、县级行政区,是中国地方二级行政区域,是地方政权的基础。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等;4、乡级行政区,是地方三级行政单位。包括镇和乡,1960年以前还曾设区。法律依据:《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四条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审批:(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驻地的迁移;(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驻地的迁移;(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第3种观点: 我国五级行政区划:1、(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2、(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地区、盟、自治州、市;3、(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林区、个特区;4、(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5、(五级行政区)村级行政区:行政村、社区。法律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第七条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审批:(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驻地的迁移,简称、排列顺序的变更;(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驻地的迁移;(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湖泊、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地区、盟、自治州、市;(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林区、个特区;(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五级行政区)村级行政区:行政村、社区。法律依据: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审批:(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驻地的迁移,简称、排列顺序的变更;(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驻地的迁移;(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湖泊、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国的行政区域分以下四级:1、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2、地级行政区,是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3、县级行政区,是中国地方二级行政区域,是地方政权的基础。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等;4、乡级行政区,是地方三级行政单位。包括镇和乡,1960年以前还曾设区。法律依据:《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四条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审批:(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驻地的迁移;(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驻地的迁移;(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第3种观点: 我国五级行政区划:1、(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2、(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地区、盟、自治州、市;3、(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林区、个特区;4、(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5、(五级行政区)村级行政区:行政村、社区。法律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第七条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审批:(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驻地的迁移,简称、排列顺序的变更;(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驻地的迁移;(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湖泊、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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