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不是不能离婚。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非军人配偶申请离婚的,需要以经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军婚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审理判决。二、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三、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军婚是可以离婚的,虽然我国对于军婚给予了特殊的法律保护,但是军婚仍然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和军人提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或强迫,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都可以结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1种观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军婚是可以离婚的,虽然我国对于军婚给予了特殊的法律保护,但是军婚仍然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军婚是可以离婚的。但在一般情况下,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一方提出离婚,必须要得到军人一方的同意,才能判决准予离婚。若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无须得到军人的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3种观点: 军婚是可以离的,只是有一些性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一方享有离婚一票否决权,这种离婚一票否决权只具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这-票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一方的愿望,也同时取决于军人一方有无重大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军婚是可以离婚的,虽然我国对于军婚给予了特殊的法律保护,但是军婚仍然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离婚。国家对军婚予以特殊保护,但并不会军人的婚姻自由。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一般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3种观点: 军婚可以离婚,但是有前提条件,需要军人一方的同意。并且此处的军人必须是现役军人,如果已经退役,则不需要征得原军人一方的同意。此外,法律也明确了例外情况,即如果有证据证明军人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诸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则可以军属可以起诉离婚,无需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法律上就军婚的所有法律规定。所以如果想结束军婚,还是要耐心地和对方去沟通,争取双方协议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六十四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