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服务热线: 021-251900;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官方网站: https://gaj.sh.gov.cn/crj/homeZ;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六:9:00—17:00。本市居民《中国公民电子普通护照》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加注业务。本市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签注(赴港澳定居除外)。本市居民《居民往来通行证》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签注(定居签注除外)。本市居民港澳旅游再次签注自助业务。本市居民赴台旅游再次签注自助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四条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入境。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入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三)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四)法律、行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第二十六条 对未被准许入境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责令其返回;对拒不返回的,强制其返回。外国人等待返回期间,不得离开限定的区域。第二十七条 外国人出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
第3种观点: 上海出入境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9:00-17:00。上海出入境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实施;2、在上级机关授权下,受理、审批本市公民因私出国申请;3、在上级机关授权下,受理、审批本市公民因私赴港澳台申请;4、直接受理、审批本地区公民出入境证件的换发、补发、延期、加注和变更;5、在上级机关授权下,办理外国人入境、出境、居留、旅行等签证、证件;6、对本辖区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住宿、居留、旅行等实施管理;7、直接受理、审批华侨、港澳居民、居民在内地遗失出入境证件、证件过期和其他特殊情况的出境申请,并制发出境证件、签注;8、受理境外人员来本市定居的申请;9、查处或协助查处涉外案(事)件;10、负责遣送违法外国人;1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常住境外人员住所及办公处所的安全检查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第1种观点: 上海市闵行区出入境管理局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到下午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另外,出入境服务大厅提供加班服务,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5:00到晚上7:00,周六上午9:00到中午12:00,既定日期无法办理下班后提交的业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遇特殊情况,以上时间可能会有所变动,请关注当地媒体或出入境管理局官方网站的通知。在上海办理护照一定要预约才能,也可以直接到现场。但是建议网上预约后再到现场办理,比较省时间。上海居民:网上预约办理7个工作日取证,无预约10个工作日取证;外地居民:网上预约办理10个工作日取证,无预约20个工作日取证!官网预约:1、进入上海一网通办,选择自己要办理的事务,以及办理类型,填写个人信息及申请信息,提交申请。待预审批通过后,预约时间及地点。综上所述,在上海办理护照一定要预约才能,也可以直接到现场。但是建议网上预约后再到现场办理,比较省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第2种观点: 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时间是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2、负责对进入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负责协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相关工作;3、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办理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等需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各种批准文件和证照;5、负责各类投资、税收及各类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6、办理有关规费的收缴,负责实施基本建设项目“一票制”集中收费;7、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8、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中心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违诺行为的投诉和查处;9、承办、市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部门和地方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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