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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应税收入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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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面回答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即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以及其他经济利益。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的,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收款部门、单位开具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会计上一般是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二、分析详情
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三大税收类型。
三、的起征点是什么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销售额3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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