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因原因,不能回村参加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事宜,经我户家庭成员商议,委托亲属,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全权代表我户办理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事宜,并承诺:
1.其因确权登记事项所发生的签字、手印均代表我户意见;
2.按该项工作要求配合确权登记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授权委托书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受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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