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商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性别男,年龄xx岁,身份证号码: ,自20xx年12月到公司任职至今,因贵单位对本人存在以下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1、自20xx年12月进公司至今,除公司20xx年1月与本人签订劳动至20xx年1月,其余时间均未签订劳动合同。
2、自20xx年12月进公司至今,公司未按相关法律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也未书面或口头约定将保险部分随公司工资发放。
3、自20xx年12月进公司至今,每周都固定加班一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从未休息,这部分公司从未发放加班费。
4、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5、公司扣发本人劳动报酬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
6、公司在用工过程中存在同工不同酬的情况。
7、公司发放工资未达荆州本地最低工资标准600元。 故本人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通知贵单位于20xx年5月X日正式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请求支付本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发多扣发的工资部分、核算加班费用并补发、补缴20xx年12月至今的社会保险及相应精神损失费等,并保留向上级仲裁机关申请法律仲裁的权利。
特此通知!
此通知一式叁份,一份寄公司,一份送达公司,一份本人留底。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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