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安继续下大雨。为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请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1、应加强对深基坑的支持和监测,设置观测点,随时观察边坡及相邻建筑物和结构的'变化,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处于萌芽状态。
2、要做好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的机械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整改,禁止机械设备带病运行。对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停止使用。
3、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强现场变更(配电)电室的安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4、脚手架安全防范的重点是检查立杆基础和排水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拉结情况,使基础平整牢固,排水顺畅,拉结有效,保证脚手架稳定可靠。
5、对施工现场宿舍、伙房、办公室、仓库等临时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如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维护和加固。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应坚决拆除,防止坍塌事故。
6、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组织每周、每月的安全检查和专题会议;严格按照要求审查施工过程中各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发出安全隐患通知书,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特此通知,希望认真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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