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真皮鞋类为3个月,布面为1个月。《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第一条规定: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为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
2、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皮面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为3个月,革鞋、布面鞋、漆皮鞋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为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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