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等。
2、法人单位,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2)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3、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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