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带一件化妆品。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可随身携带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并置于袋中,接受开瓶检查。但是属于民航法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的易燃易爆物品除外。超出部分建议办理托运或者选择安检暂存物品服务。
2、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液态物品。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旅客(包含国际中转国际航班旅客),可随身携带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液态物品: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办理托运。
3、少量旅行自用的液态化妆品,可以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液态化妆品(包括液体、膏状、凝胶状、喷雾等),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置于袋中,接受开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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