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浦东新区本市户籍第十批次和非沪籍第四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时间从6月27日(下周一)开始,至今年7月26日结束。
申请地点
1、本市户籍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
2、非沪籍申请家庭向符合各项申请条件一方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
如实填报申请表和提交申请材料,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注:申请如遇疑问,请拨打对应街镇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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