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现申明我院今年正在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人才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特别提示:学生均在武汉传媒学院(武汉校区)就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光谷大道122号。
二、学费中不包含教材费和住宿费,全部费用在考生报到入校后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
三、拥有武汉传媒学院招生工作证的宣传人员,可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宣传及推广。
四、凡未经武汉传媒学院授权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的宣传文字和视频,凡标注有“降分录取”“专项指标”“自主招生”“四年本科”等虚假承诺,均属于违规招生虚假宣传。
五、任何冒用武汉传媒学院招办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的广告或进行招生的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学校将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武汉传媒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人才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能力,不要轻信谣言或虚假承诺,谨防招生诈骗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七、提醒考生注意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人才职业教育的区分。
八、学校未以“武汉传媒学院”“武汉传媒学院财务处”“武汉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名义收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人才职业教育费用。
一经发现有违规招生、虚假招生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向武汉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办反映。有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人才职业教育招生信息可以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获得:
武汉传媒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人才职业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155-4948-9083 常老师
武汉传媒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人才职业教育官方监督电话: 027-8792-2882
请各位考生通过以上官方公布电话确认招生宣传信息,谨防招生诈骗。
华佗小知识
2025-07-31